二审程序和一审程序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02 00:56
刑事 :(1)案子的来历不同
一审是一审法院的同级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或自诉人提起自诉。二审是一审案子当事人的上诉或一审法院同级人民检察院抗诉。
(2)审理的目标不同
一审针对起诉书、自诉状中指控的犯罪事实是否存在进行审理。二审针对一审没有收效的判定裁决是否正确进行审理。
(3)有权进行审理的法院不同
一审法院是依照级别管辖的规则,任何一级法院都能够审理一审案子。二审法院有必要是一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
(4)审理程序不同
一审有必要开庭审理,契合条件的能够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二审能够选用开庭或查询讯问式审理,不能适用简易程序。
(5)审判安排不同
一审能够选用合议庭或独任庭的方法,选用合议庭时,还能够有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二审只能选用合议庭的方法,且不能有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
(6)处理结果不同及其效能不同
一审作出有罪或无罪的判定。一审判定不一定发作法律效能。二审作出保持原判的裁决、发回重审的裁决或直接改判。除发回重审、以及改判或保持死刑判定外,二审裁判立刻收效。
(7)一审是每个刑事案子的必经程序,二审不是。
民事;
(1) 适用的审级不一样.第二审程序是由第一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审理对第一审不服而上诉的案子的程序.同一个案子的第二审法院和第一审法院是上下级的联系.同刑事的第三点
(2)程序发起的原因不一样.一审的发起是因为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力和法院对争议案子的审判权,第二审程序的发起是当事人行使上诉权与法院行使法律规则的上级发扬对夏日法院的监督权.
(3)程序建立的意图不一样.一审的意图是为了处理胶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民事权益.二审除了一审的意图之外还包含了完成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监督意图.
(4)审理期限和方法不一样. 第一审案子法院有必要开庭审理,二审的案子能够开庭审理也能够不开庭审理.审理的期限:一审期限是6个月,特殊情况能够延伸,简易程序为三个月.二审的期限为,对判定不服的为三个月,对裁决不服的为30 天.
(5)裁判的效能不一样.第二审程序作出的裁决和判定是终审判定,一经送达当即收效.对一审的判定和裁决不服的能够上诉.不能提出上诉的裁决一经宣告当即收效.
一审是一审法院的同级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或自诉人提起自诉。二审是一审案子当事人的上诉或一审法院同级人民检察院抗诉。
(2)审理的目标不同
一审针对起诉书、自诉状中指控的犯罪事实是否存在进行审理。二审针对一审没有收效的判定裁决是否正确进行审理。
(3)有权进行审理的法院不同
一审法院是依照级别管辖的规则,任何一级法院都能够审理一审案子。二审法院有必要是一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
(4)审理程序不同
一审有必要开庭审理,契合条件的能够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二审能够选用开庭或查询讯问式审理,不能适用简易程序。
(5)审判安排不同
一审能够选用合议庭或独任庭的方法,选用合议庭时,还能够有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二审只能选用合议庭的方法,且不能有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
(6)处理结果不同及其效能不同
一审作出有罪或无罪的判定。一审判定不一定发作法律效能。二审作出保持原判的裁决、发回重审的裁决或直接改判。除发回重审、以及改判或保持死刑判定外,二审裁判立刻收效。
(7)一审是每个刑事案子的必经程序,二审不是。
民事;
(1) 适用的审级不一样.第二审程序是由第一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审理对第一审不服而上诉的案子的程序.同一个案子的第二审法院和第一审法院是上下级的联系.同刑事的第三点
(2)程序发起的原因不一样.一审的发起是因为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力和法院对争议案子的审判权,第二审程序的发起是当事人行使上诉权与法院行使法律规则的上级发扬对夏日法院的监督权.
(3)程序建立的意图不一样.一审的意图是为了处理胶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民事权益.二审除了一审的意图之外还包含了完成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监督意图.
(4)审理期限和方法不一样. 第一审案子法院有必要开庭审理,二审的案子能够开庭审理也能够不开庭审理.审理的期限:一审期限是6个月,特殊情况能够延伸,简易程序为三个月.二审的期限为,对判定不服的为三个月,对裁决不服的为30 天.
(5)裁判的效能不一样.第二审程序作出的裁决和判定是终审判定,一经送达当即收效.对一审的判定和裁决不服的能够上诉.不能提出上诉的裁决一经宣告当即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