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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13 23:24
交通事故责任确认规范是什么
依据《路途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则:机动车发作交通事故形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补偿。超越责任限额的部分,依照下列方法承当补偿责任:
机动车之间发作交通事故的,由有差错的一方承当责任;两边都有差错的,依照各自差错的份额分管责任。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作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当责任;可是,有依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背路途交通安全法令、法规,机动车驾驶人现已采纳必要处置办法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确认书
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通过勘验、查看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造交通事故确认书。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抄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造交通事故确认书。对需求进行查验、判定的,应当在查验、判定或许从头查验、判定成果确认后五日内制造交通事故确认书。
二、未抄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交通事故损害补偿当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确认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能够在接到交通事故损害补偿当事人的书面请求后十日内制造交通事故确认书,载明交通事故发作的时刻、地址、受害人状况及查询得到的现实,有依据证明受害人有差错的,确认受害人的责任;无依据证明受害人有差错的,确认受害人无责任。并送达交通事故损害补偿当事人。
三、对无法查验交通事故现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造交通事故确认书,载明交通事故发作的时刻、地址、当事人状况及查询得到的现实,别离送达当事人。
四、交通管理部门迟迟未作出决定,依据《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则,请求行政机关实行维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责任,行政机关回绝实行或许不予答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安排能够向作出详细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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