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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下的保证责任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14 05:36
第三人向债权人确保监督付出专款专用的.在实行此项职责后,不再承当职责。未尽监督职责形成资金丢失的,应当对丢失的资金承当弥补补偿职责。确保人对债务人的注册资金供给确保的,债务人的实践出资与注册资金不符,或许抽逃搬运注册资金的,确保人在注册资金不足或许抽逃搬运注册资金的范围内承当连带确保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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