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职工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是多少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06 11:52南宁市员工赋闲保险金发放规范是多少?下面听讼网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期望对咱们有所协助。跟着全区最低工资规范的调整,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了《关于调整赋闲保险金发放规范的告诉》,决议从本年2月起,以新调整的全区员工最低工资规范为基数,...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南宁市员工赋闲保险金发放规范是多少的常识,跟着听讼网小编一同看看吧。
跟着全区最低工资规范的调整,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了《关于调整赋闲保险金发放规范的告诉》,决议从本年2月起,以新调整的全区员工最低工资规范为基数,调整全区赋闲保险金的发放规范。调整后的赋闲保险金每月最高规范可达1188元,最低是581元。
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区员工最低工资规范的告诉》,我区员工最低工资规范分为4类适用区域:一类区域是南宁、柳州、桂林、梧州、北海市,最低工资规范进步到1200元;二类区域是防城港、钦州、贵港、玉林、百色、贺州、河池、宾客、崇左市,进步到1045元;三类区域是各县级市,进步到936元;四类区域是各县、自治县,进步到830元。
赋闲保险金发放规范,以新调整的全区员工最低工资规范为基数进行调整。
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在1-15年以内的,赋闲保险金核算份额为最低工资规范的0。7倍,即一类区域为840元,二类区域为732元,三类区域为655元,四类区域为581元。赋闲保险金核算份额跟着缴费年限的增加而进步,当到达44年及以上时,赋闲保险金为最低工资规范的0。99倍,约等于最低工资规范,即一类区域为1188元,二类区域为1035元,三类区域为927元,四类区域为822元。
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有何差异?
视同缴费年限是指还没有开端参与社会保险就已经在单位作业的员工,只需一直在这个单位上班,在参与社保前的作业年限,就视同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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