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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房屋装修合同要注意哪些事项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08 06:27
签定房子装饰合同要留意哪些事项
一、查验装饰合同当事人的身份
装饰合同中的发包方的装饰房应属合法寓居用房,亦即产权房或租借房;合同承揽方应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挂号的,并经建造主管部门审定具有装饰施工资质的企业法人。
二、写明居室装饰施工内容及承揽方法
居室装饰的施工内容及要求是家居装饰合同的主要内容之一,若该方面的条款过于抽象,就往往简单引发施工胶葛。因此,施工内容应当具体、清晰,依照居室装饰部位别离写清装饰内容、运用的资料、具体施工要求及承揽方法。
三、写明工价、付款方法和工期
不管选用何种承揽方法,合同中的工价价款都应写清楚,不能迷糊。
合同中的总价款包含资料费、人工费、管理费、设计费、废物清运费、其他费用及税金。税金由业主承当,这是装饰业特殊要求。工程价款付款方法及期限应当在合同中约好清楚,避免发作胶葛。
开工、竣工日期是合同必不可少的内容之一,往往涉及到违约责任的确定,因此在合同中应当写明,并严格遵守。
四、具体写明有关资料供给的约好内容
资料供给的约好是涉及到家居装饰质量和工程金钱的重要问题。
因此,不管是包工包料仍是包工不包料都应在合同附件的资料清单上具体写明资料的称号、品牌、规范、类型、质量等级、单位、数量、单价。在供料单上其应清晰写明资料送达的时刻和地址。
五、质量竣工检验规范应依法定规范
合同中的质量和竣工检验规范条款有必要契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答应的规模。需求留意的是,因为家居装饰要满意多层次的不同需求,同一房型往往有着不同层次的装饰,因此不可能也不应当将不同层次的装饰适用同一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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