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罪刑法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15 23:17
我们在生活中会遇到许多的刑法问题,今日,听讼网小编为我们详细介绍成心损害的相关常识,欢迎我们阅览。
成心损害罪刑法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成心损害别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许控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逝世或许以特别残暴手法致人重伤形成严峻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许死刑。本法还有规则的,按照规则。
第二百三十八条 不合法拘禁别人或许以其他办法不合法掠夺别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控制或许掠夺政治权利。
具有殴伤、凌辱情节的,从重处分。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逝世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逝世的,按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则科罪处分。
为讨取债款不合法扣押、拘禁别人的,按照前两款的规则处分。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按照前三款的规则从重处分。
第二百四十七条 司法工作人员对违法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 讯逼供或许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致人伤残、逝世的,按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则科罪从重处分。
第二百四十八条 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安排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伤或许体罚优待,情节严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情节特别严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 伤残、逝世的,按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则科罪从重处分。
监管人员指派被监管人殴伤或许体罚优待其他被监管人的,按照前款的规则处分。
第二百八十九条 聚众“打砸抢”,致人伤残、逝世的,按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则科罪处分。损坏或许抢走公私资产的,除判令退赔外,对首要分子,按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的规则科罪处分。
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二扶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逝世的,按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则科罪处分。
第三百三十三条 不合法安排别人出卖血液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分金;以暴力、要挟办法逼迫别人出卖血液的,处五年以仁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分金。
有前款行为,对别人形成损害的,按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则科罪处分。
一、成心损害罪的主要特征是:
(一)侵略的客体,是别人的身体健康。所谓危害别人的身体健康,主要是指危害人体安排的完好或许损坏人体器官的正常功用。
(二)客观方面,表现为不合法危害别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损害的成果,可能是轻伤、重伤、也可能是致人逝世。在司法实践中,应详细区别重伤和轻伤,我国刑法第九十五条对重伤的意义作了准则规则,即便人肢体残废或许毁人容貌的;使人损失听觉、视觉或许其他 器官机能的;其他关于人身健康有严峻损害。
(三)片面方面,只能是成心,包含直接成心和直接成心。违法动机不影响本罪的建立。
(四)本罪的主体是已满十六周岁的人。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 周岁的人,犯成心损害致人重伤或许逝世的,也应负刑事责任。
二、审理成心损害罪应留意以下问题:
(一)一般性的打架斗殴,仅仅形成人体的苦楚,并不损害人身健康或许损害情节显着细微,归于侵略人身权利的一般违法行为,不应以本罪论处。
(二)成心杀人是因杀人的成心而致人逝世的,而成心损害致死是因损害的成心过错致人逝世的。因而,显着地只要杀人成心,杀人未遂,只形成损害成果的,按成心杀人的未遂犯处分。显着的只要损害的成心,施行了损害行为致人逝世的,按成心损害致人逝世处分。
对有些案情杂乱,是成心杀人仍是成心损害致死一时难以区别,内部不合定见很大的,为了稳重起见,能够按成心损害致死论处。
(三)凡因打架斗殴或许大众之间因民事纠纷引起械斗而致人逝世的,除行为人有显着的杀人成心,应按成心杀人罪论处外,一般可按成心损害致死处分。凡忽然持械行凶的,尽管不像预谋杀人那样有 显着的杀人成心,但其特点是不计后果、不管被害人死活。在这种情况下,一般按实践形成的成果科罪,假如被害人逝世,则按直接成心杀人论处,假如被害人没有逝世的,可按成心损害论处。 成心损害罪刑法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成心损害别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许控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逝世或许以特别残暴手法致人重伤形成严峻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许死刑。本法还有规则的,按照规
(四)对伤情程度介于轻、重伤边际的案子,在处分时要稳重。轻伤中伤情重的,可按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则从重处分;重伤中伤情轻的,可按同条第二款的规则从轻处分。假如为施行其他违法损害别人,而刑法分则其他条文中专门规则的,应适用该条文的专门规则科罪量刑。
成心损害罪刑法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成心损害别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许控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逝世或许以特别残暴手法致人重伤形成严峻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许死刑。本法还有规则的,按照规则。
第二百三十八条 不合法拘禁别人或许以其他办法不合法掠夺别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控制或许掠夺政治权利。
具有殴伤、凌辱情节的,从重处分。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逝世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逝世的,按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则科罪处分。
为讨取债款不合法扣押、拘禁别人的,按照前两款的规则处分。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按照前三款的规则从重处分。
第二百四十七条 司法工作人员对违法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 讯逼供或许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致人伤残、逝世的,按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则科罪从重处分。
第二百四十八条 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安排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伤或许体罚优待,情节严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情节特别严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 伤残、逝世的,按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则科罪从重处分。
监管人员指派被监管人殴伤或许体罚优待其他被监管人的,按照前款的规则处分。
第二百八十九条 聚众“打砸抢”,致人伤残、逝世的,按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则科罪处分。损坏或许抢走公私资产的,除判令退赔外,对首要分子,按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的规则科罪处分。
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二扶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逝世的,按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则科罪处分。
第三百三十三条 不合法安排别人出卖血液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分金;以暴力、要挟办法逼迫别人出卖血液的,处五年以仁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分金。
有前款行为,对别人形成损害的,按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则科罪处分。
一、成心损害罪的主要特征是:
(一)侵略的客体,是别人的身体健康。所谓危害别人的身体健康,主要是指危害人体安排的完好或许损坏人体器官的正常功用。
(二)客观方面,表现为不合法危害别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损害的成果,可能是轻伤、重伤、也可能是致人逝世。在司法实践中,应详细区别重伤和轻伤,我国刑法第九十五条对重伤的意义作了准则规则,即便人肢体残废或许毁人容貌的;使人损失听觉、视觉或许其他 器官机能的;其他关于人身健康有严峻损害。
(三)片面方面,只能是成心,包含直接成心和直接成心。违法动机不影响本罪的建立。
(四)本罪的主体是已满十六周岁的人。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 周岁的人,犯成心损害致人重伤或许逝世的,也应负刑事责任。
二、审理成心损害罪应留意以下问题:
(一)一般性的打架斗殴,仅仅形成人体的苦楚,并不损害人身健康或许损害情节显着细微,归于侵略人身权利的一般违法行为,不应以本罪论处。
(二)成心杀人是因杀人的成心而致人逝世的,而成心损害致死是因损害的成心过错致人逝世的。因而,显着地只要杀人成心,杀人未遂,只形成损害成果的,按成心杀人的未遂犯处分。显着的只要损害的成心,施行了损害行为致人逝世的,按成心损害致人逝世处分。
对有些案情杂乱,是成心杀人仍是成心损害致死一时难以区别,内部不合定见很大的,为了稳重起见,能够按成心损害致死论处。
(三)凡因打架斗殴或许大众之间因民事纠纷引起械斗而致人逝世的,除行为人有显着的杀人成心,应按成心杀人罪论处外,一般可按成心损害致死处分。凡忽然持械行凶的,尽管不像预谋杀人那样有 显着的杀人成心,但其特点是不计后果、不管被害人死活。在这种情况下,一般按实践形成的成果科罪,假如被害人逝世,则按直接成心杀人论处,假如被害人没有逝世的,可按成心损害论处。 成心损害罪刑法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成心损害别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许控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逝世或许以特别残暴手法致人重伤形成严峻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许死刑。本法还有规则的,按照规
(四)对伤情程度介于轻、重伤边际的案子,在处分时要稳重。轻伤中伤情重的,可按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则从重处分;重伤中伤情轻的,可按同条第二款的规则从轻处分。假如为施行其他违法损害别人,而刑法分则其他条文中专门规则的,应适用该条文的专门规则科罪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