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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员工损害公司声誉如何处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21 10:41
公司假如遇到离任职工分布流言危害公司的商业诺言行为,可视具体情况就如下三个问题别离或同时提起诉讼,要求该职工承当侵权或许违约职责。
榜首,竞业禁止问题。视公司与职工之间有无竞业禁止协议以及违约的约好而定。
第二,商业秘密问题。假如职工违背合同约好,发表、运用或许答应别人运用其所把握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归于侵略商业秘密的行为,应承当法律职责。
第三,侵略商业诺言问题。职工散播流言侵略公司的商业诺言,已构成不正当竞争,公司能够该名职工为被告提起诉讼,要求其就侵略商业诺言承当侵权职责。
相关法律依据可参照如下:
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 有下列侵略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形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并处或许单处罚金;形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偷盗、威逼、钳制或许其他不正当手法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发表、运用或许答应别人运用以前项手法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背约好或许违背权利人有关保存商业秘密的要求,发表、运用或许答应别人运用其所把握的商业秘密的。
明知或许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运用或许发表别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略商业秘密论。
本条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大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纳保密办法的技术信息和运营信息。
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一切人和经商业秘密一切人答应的商业秘密运用人。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四条 运营者不得伪造、分布虚伪现实,危害竞争对手的商业诺言、产品名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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