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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建房申请程序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07 03:45

假如村庄居民想要自己修建房子的,需求到政府部分批阅,而且需求交纳必定的费用,然后能够自己盖房子。那么,村庄盖房电工来收钱合理吗?相关疑问回答如下。
村庄盖房电工来收钱不合理,村庄盖房归于自建房,不牵扯到公共设施,电工不该该来收钱。当然,假如需求装置电路,电力设施,需求交纳必定的费用,可是需求在当地电力营业所交纳。
村庄建房请求程序
(1)提出请求:建房请求人持经本乡民小组2/3以上农户签字(乡民小组组长和邻居有必要签字赞同)的陈述,向地点地乡民建房理事会提出建房请求。
(2)村组会评:乡民建房理事会和村委会应当在7个作业日内举行联席会议进行评论,经评论通过后,将请求建房户的现有住房面积、户籍联系、用地理由、占地类型、用地面积、规划状况、四至界限、权属是否有争议等基本状况在请求人地点的乡民小组张榜公示。公示5日无异议的,请求人到地点村委会收取并填写村庄乡民建房全程办理表,不选用通用规范规划图纸的还须提交房子修建规划施工图,村委会签署定见盖章后上报地点城镇人民政府(大街办事处)
(3)城镇人民政府(大街办事处)审阅:城镇人民政府(大街办事处)接村委会上报的村庄乡民建房批阅请求表后,应当在7个作业日内组织城镇(大街)村镇规划建造办理所和疆土资源办理所作业人员现场勘测。查看请求人是否契合建房条件、查实拟建房地址是否契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是否契合公路、水利、林业、电力等部分的要求。对契合条件的,经办人员签署定见后,一并将申报材料上报城镇(大街)分管领导。对不契合条件的,由村镇规划建造办理所和疆土资源办理所向请求人和村委会出具书面答复。城镇人民政府(大街办事处)依据申报材料举行会议研讨,经会议研讨赞同建房的,城镇人民政府(大街办事处)负责人应签署赞同定见,对不赞同建房的,由城镇人民政府(大街办事处)书面答复请求人和村委会。
(4)发放证书:经城镇人民政府(大街办事处)赞同建房的,城镇(大街)村镇规划建造办理所和疆土资源办理所应当在7个作业日内告诉请求人收取《村庄建造规划许可证(副本)》、《建造用地同意书》,并收取通用规范规划图纸。
(5)张榜发布:村庄宅基地经依法同意,由城镇人民政府(大街办事处)将批阅成果告诉请求人所属的乡民小组,乡民小组应在接到告诉之日起3日内,将批阅成果张榜发布,发布期限为5天。
(6)放线及施工:建房户应在开工前7日向城镇(大街)村镇规划建造办理所和疆土资源办理所请求放线,方可开工建造。放线时,城镇(大街)村镇规划建造办理所要组织施工人员对房型效果图和规划图进行现场训练和辅导,加强对村庄乡民建房过程中的修建质量安全监督作业办理和日常查看。
(7)竣工检验及挂号发证:村庄乡民在建房子竣工后,应向城镇人民政府(大街办事处)请求竣工检验,城镇人民政府(大街办事处),应当在7个作业日内组织城镇(大街)相关领导、村镇规划建造办理所和疆土资源办理所作业人员、村委会、乡民建房理事会等人员进行实地检验。对依照同意核发的《村庄建造规划许可证(副本)》的要求施工的,检验合格后核发《村庄建造规划许可证(正本)》和《集体土地使用证》,检验不合格的不得发放《村庄建造规划许可证(正本)》和《集体土地使用证》。城镇人民政府(大街办事处)应将检验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的材料报市疆土资源局存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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