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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决定听证的主体怎么确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21 15:43
行政活动中对相对人详细权利义务影响最直接的是,经过对行政听证程序立法实践比较老练的几个国家的比照和行政活动自身特色的剖析,能够了解行政程序法中行政决议听证程序的一般规矩。
法律咨询:行政决议听证的主体是谁
律师答复:
听证的主体由三方面组成,居于中立位置的听证主持人,行政机关查询人员以及当事人和参加人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则
第六十五条当事人有必要实行人民法院发作法律效力的判定、裁决。
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回绝实行判定、裁决的,行政机关能够向第一审人民法院请求强制执行,或许依法强制执行。
行政机关回绝实行判定、裁决的,第一审人民法院能够采纳以下办法:
(一)对应当偿还的罚款或许应当给付的赔偿金,告诉银行从该行政机关的账户内划拨;
(二)在规则期限内不实行的,从期满之日起,对该行政机关按日处五十元至一百元的罚款;
(三)向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许督查、人事机关提出司法主张。承受司法主张的机关,依据有关规则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状况奉告人民法院;
(四)拒不实行判定、裁决,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六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对详细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诉讼又不实行的,行政机关能够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许依法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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