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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财产的适用对象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08 23:24

没收产业作为一种产业刑,在我国首要适用于危害国家安全罪,情节严峻的损坏社会主义经济次序罪,侵略产业罪,波折社会办理次序罪等。没收罪犯的一部或悉数产业,不仅是对他们的赏罚和教育,一起还能够避免他们使用产业继续进行违法活动。本法对没收产业刑的适用目标未作出一般性的规则。依据规则,没收产业刑的适用目标包含:
1.危害国家安全罪是适用没收产业刑的首要目标。本法分则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规则有法定刑的条文为工卫条,依据刑法第113条的规则,这些条文所在违法均可并处没收产业。之所以对危害国家安全罪均可并处没收产业刑,首要是因为危害国家安全罪是最严峻的一类违法,仅处主刑,不足以表现对它与一般违法中的某些违法在量刑上的差异。而附加没收产业刑,则能够在量刑上反映对它比处一般违法更为严峻的赏罚,一起也掠夺了其违法的物质条件。
2.经济违法及贪利性的违法是没收产业刑的重要目标。本法分则规则能够并处没收产业的这类违法如:情节严峻的私运、假造票证、假造假币或运送假币等损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次序罪;掠夺、贪婪等侵略产业罪;诱惑、容留妇女卖淫,制造、贩卖、运送毒品等波折社会办理次序罪,不合法栽培毒品原植物违法,私运、制造、贩卖、传达淫秽物品的违法,安排、逼迫别人卖淫的违法,拐卖妇女、儿童的违法等。对这些违法分子适用没收产业,既是对贪财图利的违法处以应有的赏罚,也是对他们继续进行违法活动的物质条件予以必要的掠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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