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法》修改在即 新土改解土地财产权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19 21:48林权变革先行,《土地管理法》修正在即
本报记者 公培佳 北京报导
土地变革烦躁在这个夏天越来越激烈。
7月30日,北京顺义高丽营镇农人老贺听到一个振作的音讯:“农人将具有真实的土地财产权。”欢喜之余,老贺匆促拨通了密云县下屯村表弟家的电话求证。
记者了解到,上述当地正是北京团体土地流通变革的先行区县,早就风生水起的土地变革音讯并非空穴来风。
就在林权制度变革7月上旬发布前后,中共中心政治局会议又确认10月份举行十七届三中全会,首要议程便是研讨推动乡村变革展开问题。
7月29日,国务院工作厅转发发改委关于2008年深化经济体制变革九大使命,第六条便是深化乡村经济体制变革,由国务院乡村归纳变革工作小组牵头,别的触及财政部、农业部等7个部分详细施行。
此前不久,国土资源部官员泄漏,行将修正的《土地管理法》中,最中心的变革,便是在乡村团体土地财产权完成方法和制度上的变革。
一切都在墨守成规进行。住宅与城乡建造部和国土资源部刚刚发布的三定计划中,亦露出了土地变革的蛛丝马迹。其间,房地别离痕迹益发显着,盛传8月份定存亡的小产权房则充当了土地变革能否迈出实质性脚步的试金石。
“方针求稳,10月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将进一步清楚团体土地财产权。”国务院展开研讨中心乡村部部长徐小青对本报称:“比方30年经营权可不能够延长到70年呢?乡村宅基地能不能上市流通?”
土地流通误解
老贺现在的身份越来越不像农人了,家里9亩地除了二分菜地外悉数租给了一家栽培大户,按月可领到相当于城市普通工人工资水平的租金。无地可种了,老贺平常就背着手在村里遛弯。
记者造访中了解到,顺义区已有多个村子的农户走上了老贺把土地租出去的路子,在密云县和平谷区也多有相似状况存在。
事实上,面临汹涌的我国城市化进程,在农人具有很多土地却过不上好日子的布景下,土地流通已在全国各地试点了多年。
记者查阅到的材料显现,江浙一带10年前就开端了乡村团体建造用地使用权流通试点,之后敏捷向全国推动。
2004年10月,国务院第一次明确提出:“在契合规划的前提下,村庄、集镇、建制镇中的农人团体所有建造用地的使用权能够依法流通。”一年后,广东斗胆打破,乃至提出“团体建造用地流通方法与国有土地相同,能够出让和典当”。
但随着土地流通的深化,农地用于非农建造的状况日益严重。10年来,我国耕地面积从19.5亿亩减少了1.24亿亩,直逼18亿亩红线。
对此,中心乡村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室主任陈锡文和我国政法大学教授江平别离从方针和法令层面向记者剖析了现在团体土地流通存在的误区,并得出了一个一起的定论:“土地流通不能流向非农范畴。”
“乡村土地向龙头企业会集机遇不到。”徐小青也明确指出,当第二、三工业足以包容乡村巨大的劳动力时,才会呈现起色。
对此,城乡统筹试点市重庆正试图寻觅土地流通更好的出路,新近报送到国务院有关部委的计划中,增加了一项严重变革申请事项:建立我国第一个乡村土地买卖所,首要展开乡村团体建造用地等诸项乡村用地向城市建造用地的流通买卖。
在不具备完好的产权,乃至不具备明晰财产权的状况下,让团体土地简略地流通上市明显不是乡村经济变革的初衷。徐小青供认,怎么让团体土地入市,是一个杂乱且急切的大问题。
新政胎动预兆
眼下,团体土地流通的详细方针依然处在困难的探究中。而关于对立直指乡村团体土地用处和法令界定的小产权房现象,方针怎么判定,好像预示着变革的取向。
“小产权房对立焦点便是房、地是别离仍是持续房随地走。”徐小青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