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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生育保险政策解读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27 22:13

《成都市城乡居民生育稳妥暂行办法》的方针解读:
1、成都市城乡居民生育稳妥的适用目标是什么?
答:我市城乡居民生育稳妥以城乡居民根本医疗稳妥的参保人员为适用目标。但凡参与了我市城乡居民根本医疗稳妥的人员,在稳妥有用期内生育的,可按规则享用城乡居民生育稳妥待遇。
2、参保人员需求另行交纳城乡居民生育稳妥稳妥费吗?
答:参与城乡居民根本医疗稳妥的人员,不再另行交纳生育稳妥费用,便可按规则享用城乡居民生育稳妥待遇。
3、城乡居民生育稳妥所需资金来源是什么?
答:城乡居民生育稳妥所需资金,由城乡居民根本医疗稳妥基金予以处理。
4、城乡居民生育稳妥待遇付出项目是怎么规则的?
答:城乡居民生育稳妥付出的生育稳妥待遇包含:妊娠期间门诊产前惯例查看费用,正常出产及剖宫出产的住院医疗费用,临产期间新生儿护理费用,临产期间医治生育并发症所发作的住院医疗费用。
5、城乡居民生育稳妥待遇的付出规范是怎么规则的?
答:妊娠期间门诊产前惯例查看费用和住院临产医疗费用,在《成都市城乡居民根本医疗稳妥暂行办法》“生育补助”定额付出规范的基础上提高到:妊娠期间门诊惯例查看费用按每人400元定额付出;在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正常出产的每人1000元,剖宫出产的每人1400元;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正常出产的每人1200元,剖宫出产的每人1600元。
参保人员在临产期间发作的新生儿护理费用,按每个胎儿100元的规范定额付出。
6、参保人员住院临产期间医治生育并发症的,其住院医疗费用怎么报销?
答:住院临产期间医治生育并发症的参保人员,在享用住院临产定额补助的一起,其医治生育并发症所发作的住院医疗费,按城乡居民根本医疗稳妥的有关规则予以报销。参保人员享用的住院临产定额补助与报销的生育并发症住院医疗费之和超越当次住院医疗费用总额的,超出部分城乡居民根本医疗稳妥基金不予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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