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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行政行为的效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15 10:25
在涉及到行政行为方面的法律规则中,会有行政行为的效能的相应规则的,那么这个行政行为效能的规模基本上包含了哪些呢?下面,为了协助我们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不属于行政行为的效能
行政行为的效能详细包含:
(1)行政行为具有确定力
行政行为具有确定力是指有用建立的行政行为,具有不行改变力,即非依法不得随意改变或吊销和不行争论力。
(2)行政行为具有拘束力
行政行为具有拘束力是指行政行为建立后,其内容对有关人员或安排发生法律上的约束力,有关人员或安排有必要恪守、恪守。首要表现为对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的拘束力。
(3)行政行为具有公定力
所谓“公定力”是指行政主体作出的行政行为,不管合法仍是违法,都推定为合法有用,相关的当事人都应领先加以恪守或恪守。这是行政效率准则的要求。
(4)行政行为具有执行力
行政行为具有执行力是指行政行为收效后,行政主体依法有权采纳必定手法,使行政行为的内容得以完成的效能。
依据以上内容的相关答复能够得出,行政行为的效能详细包含行政行为具有确定力,行政行为具有拘束力,行政行为具有公定力,行政行为具有执行力这几种,不属于的则不是,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能够咨询听讼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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