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适房“一房二嫁”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22 07:12花28万元,分期付款转买了一套经济适用房,成果却发现他人住进了房子。为什么会呈现这种状况?手拿购房协议和付款收据(如右图),为何却无法具有房产?昨日,铁心桥派出所民警将生意该套经济适用房的三方当事人招集到派出所和谐处理。律师称,经适房5年内禁绝上市买卖,两份售房协议均无效。
外地养猪户南京市郊购房
十几年前,顾平从盱眙来到南京养猪。他经验丰富,养的猪很好卖,逐渐有了积储,想在南京增加房产。传闻李强2005年12月花20.42万元在铁心桥买了套114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2006年12月,两边签定协议,内容很简单,“顾平付出李强购房款28万元;首付10万元;4年内付清18万元,每年不低于4万元。李强确保在两证拿到手后,10天内为顾平处理过户手续。”
签了协议,顾平首付10万元,拿到了新房钥匙,就把房子租借给人做建材库房,每年租金8000元。随后的两年多里,顾平每隔几个月就给李强付出一部分房款,多则两万,少则3000元。到目前为止,已付了18万元,还投入两万元给房子装饰。看到房价呼呼上涨,顾平心里快乐,“等过户后,就把一家人户口迁过来,咱养猪农人也成了南京人喽。”
贪心房主竟“一女二嫁”
本年6月10日,房客租期到了,没有续租。一时没有新房客,房子一向空着。到了10月21日,顾平带着新房客去看房,手中的钥匙怎样也开不了门。忽然,有人从里边打开了房门。“咦,你是谁?怎样在我的房子里?”顾平大吃一惊。
“怎样是你的房子?你是谁?”开门的人叫杨浦,他现已把房子从头装饰,摆了很多新家具,住上好一阵子了。不过,他不是私占民宅,而是有购房协议的。协议是李强与他签定的。
顾、杨二人为此争执不下,都打110报了警。铁心桥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看了两份购房协议,发现内容大致相同。只不过,李强与杨浦是本年4月23日签的协议。协议约好,房款40万元,首付35万元,过户时再付5万元。
“这个李强怎样能一房两卖呀?”差人在古怪的一起,告诉李强到派出所承受调停。李强在电话里称自己在外地,周末到派出所处理。
“我的房子一家也不卖了”
10月25日下午,派出所民警给顾平打来电话,称“李强联络到了,你们从速过来”。当天晚上,李强、顾平、杨浦三方坐在派出所里,两个买家都要求实行协议,要房不要钱。三方商量到深夜未果,李强最终喊道,“我的房子一家也不卖了。已付的房款全交还不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