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清算所有财务人员是否必须留下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21 02:36
为满意商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为维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企业财政制度和有关规律对企业清算作出了规则。今日,听讼网小编为你带来公司破产清算一切财政人员是否有必要留下的内容。
公司破产清算一切财政人员是否有必要留下
财政人员要进行破产清算的,如要离任,要通过法院同意。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则
第十五条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请求的裁决送达债款人之日起至破产程序完结之日,债款人的有关人员承当下列责任:
(一)妥善保管其占有和办理的产业、印章和账簿、文书等材料;
(二)依据人民法院、办理人的要求进行作业,并照实答复问询;
(三)列席债权人会议并照实答复债权人的问询;
(四)未经人民法院答应,不得脱离住所地;
(五)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档办理人员。
前款所称有关人员,是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经人民法院决议,能够包含企业的财政办理人员和其他运营办理人员。
第十六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请求后,债款人对单个债权人的债款清偿无效。
第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请求后,债款人的债款人或许产业持有人应当向办理人清偿债款或许交给产业。
债款人的债款人或许产业持有人成心违背前款规则向债款人清偿债款或许交给产业,使债权人遭到丢失的,不革除其清偿债款或许交给产业的责任。
公司破产清算一切财政人员是否有必要留下
财政人员要进行破产清算的,如要离任,要通过法院同意。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则
第十五条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请求的裁决送达债款人之日起至破产程序完结之日,债款人的有关人员承当下列责任:
(一)妥善保管其占有和办理的产业、印章和账簿、文书等材料;
(二)依据人民法院、办理人的要求进行作业,并照实答复问询;
(三)列席债权人会议并照实答复债权人的问询;
(四)未经人民法院答应,不得脱离住所地;
(五)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档办理人员。
前款所称有关人员,是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经人民法院决议,能够包含企业的财政办理人员和其他运营办理人员。
第十六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请求后,债款人对单个债权人的债款清偿无效。
第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请求后,债款人的债款人或许产业持有人应当向办理人清偿债款或许交给产业。
债款人的债款人或许产业持有人成心违背前款规则向债款人清偿债款或许交给产业,使债权人遭到丢失的,不革除其清偿债款或许交给产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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