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的法定证据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30 04:43
内行政诉讼中,依据是非常重要的。行政诉讼的法定依据便是证明案子现实的人、事、物。关于赢得案子起到非常大的效果。并不是人人都了解行政诉讼的法定依据有哪些,接下来听讼网小编为您预备了有关“行政诉讼的法定依据有哪些”相关内容。请看下文。
行政诉讼界说
行政诉讼是个人、法人或其他安排以为行政主体以及法令法规授权的安排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略其合法权益而向法院提起的诉讼。行政诉讼是诉讼的一种有用办法。
行政诉讼法是规范行政诉讼活动和诉讼法令关系的法令规范的总称。它是规则人民法院、诉讼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诉讼活动,及其在诉讼活动中构成的诉讼法令关系的法令规范。行政诉讼是一种诉讼程序法,首要是确认诉讼参加人的法令地位和相互关系的法令规范。
从学理上说,行政诉讼法有狭义和广义两种了解:狭义上的行政诉讼法也称方式含义上的行政诉讼法,特指由国家立法机关依据立法程序所拟定的具有专门、完好法令方式的行政诉讼法典,一般被称为“民告官”。广义的行政诉讼法也称本质含义的行政诉讼法,是指但凡在内容上归于规则行政诉讼问题的法令规范,不管其方式怎么均归于行政诉讼法的规模。
行政诉讼依据的法定品种:
依据不同规范能够将依据分为直接依据和直接依据、原始依据和传来依据、首要依据和非有必要依据、言词依据和什物依据、本证和反证等。
《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一条依据依据的来历和表现方式,将其分为以下七类:
1、书证。即以文字、符号、图画等所记载的内容表达的与案子现实有关的人的思想或许行为的书面资料。如行政机关的文件、文书、信件、处理决议等。作为行政机关作出详细行政行为的依据的规范性文件,是行政机关在诉讼中有必要提交的书证。
2、依据。即以物品、痕迹等客观物质实体的外形、性状、质地、标准等证明案子现实的依据。如闯祸交通工具、现场留下的物品和痕迹等。
3、视听资料。即以录音、录像、扫描等技术手段,将声响、图画及数据等转化为各种记载载体上的物理信号,证明案子现实的依据。如音像磁带、计算机数据信息等。
4、证人证言。即直接或许直接了解案子状况的证人向人民法院所作的用以证明案子现实的陈说。一般状况下,证人应当出庭陈说证言,但如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经人民法院答应,能够提交书面证言。精神病人、未成年人作证应与其心理健康程度、心智老练程度相适应。
5、当事人陈说。即本案当事人在诉讼中就案子现实向人民法院所作的陈说和供认。
6、判定定论。即具有专业技术专长的判定人使用专门的仪器、设备,就与案子有关的专门问题所作的技术性定论。依据判定目标的不同,可分为医学判定、文书判定、技术判定、管帐判定、化学判定、物理判定等。
7、勘验笔录、现场笔录。勘验笔录是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或许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对与行政案子有关的现场或许物品进行勘测、查验、丈量、绘图、摄影等所作的记载。现场笔录是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内行政管理过程中对与行政案子有关的现场状况及其处理所做的书面记载。
行政诉讼依据是指内行政诉讼中用以证明案子现实状况的全部资料和现实。因而对案子非常重要。假如您有其它疑问,欢迎咨询本网律师。
行政诉讼界说
行政诉讼是个人、法人或其他安排以为行政主体以及法令法规授权的安排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略其合法权益而向法院提起的诉讼。行政诉讼是诉讼的一种有用办法。
行政诉讼法是规范行政诉讼活动和诉讼法令关系的法令规范的总称。它是规则人民法院、诉讼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诉讼活动,及其在诉讼活动中构成的诉讼法令关系的法令规范。行政诉讼是一种诉讼程序法,首要是确认诉讼参加人的法令地位和相互关系的法令规范。
从学理上说,行政诉讼法有狭义和广义两种了解:狭义上的行政诉讼法也称方式含义上的行政诉讼法,特指由国家立法机关依据立法程序所拟定的具有专门、完好法令方式的行政诉讼法典,一般被称为“民告官”。广义的行政诉讼法也称本质含义的行政诉讼法,是指但凡在内容上归于规则行政诉讼问题的法令规范,不管其方式怎么均归于行政诉讼法的规模。
行政诉讼依据的法定品种:
依据不同规范能够将依据分为直接依据和直接依据、原始依据和传来依据、首要依据和非有必要依据、言词依据和什物依据、本证和反证等。
《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一条依据依据的来历和表现方式,将其分为以下七类:
1、书证。即以文字、符号、图画等所记载的内容表达的与案子现实有关的人的思想或许行为的书面资料。如行政机关的文件、文书、信件、处理决议等。作为行政机关作出详细行政行为的依据的规范性文件,是行政机关在诉讼中有必要提交的书证。
2、依据。即以物品、痕迹等客观物质实体的外形、性状、质地、标准等证明案子现实的依据。如闯祸交通工具、现场留下的物品和痕迹等。
3、视听资料。即以录音、录像、扫描等技术手段,将声响、图画及数据等转化为各种记载载体上的物理信号,证明案子现实的依据。如音像磁带、计算机数据信息等。
4、证人证言。即直接或许直接了解案子状况的证人向人民法院所作的用以证明案子现实的陈说。一般状况下,证人应当出庭陈说证言,但如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经人民法院答应,能够提交书面证言。精神病人、未成年人作证应与其心理健康程度、心智老练程度相适应。
5、当事人陈说。即本案当事人在诉讼中就案子现实向人民法院所作的陈说和供认。
6、判定定论。即具有专业技术专长的判定人使用专门的仪器、设备,就与案子有关的专门问题所作的技术性定论。依据判定目标的不同,可分为医学判定、文书判定、技术判定、管帐判定、化学判定、物理判定等。
7、勘验笔录、现场笔录。勘验笔录是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或许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对与行政案子有关的现场或许物品进行勘测、查验、丈量、绘图、摄影等所作的记载。现场笔录是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内行政管理过程中对与行政案子有关的现场状况及其处理所做的书面记载。
行政诉讼依据是指内行政诉讼中用以证明案子现实状况的全部资料和现实。因而对案子非常重要。假如您有其它疑问,欢迎咨询本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