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迁房项目的会计和税务处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27 11:59土地征用费和拆迁补偿费构成房地产项目开发本钱的重要组成部分,《房地产开发运营事务企业所得税处理方法》(国税发〔2009〕31号)第二十七条规则,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开销是指为取得土地开发使用权(或开发权)而发作的各项费用,首要包含土地买价或出让金、大市政配套费、契税、犁地占用税、土地使用费、土地闲置费、土地改变用处和超面积补交的地价及相关税费、拆迁补偿开销、安顿及动迁开销、回迁房缔造开销、农作物补偿费、危房补偿费等。其间,直接以钱银方式付出的本钱开销,管帐和税务处理根本共同,而以非钱银性方式付出的拆迁补偿开销、安顿及动迁开销、回迁房缔造开销,因为其行为的特殊性,管帐和税务处理有所不同,这种不同直接影响到开发产品计税本钱的承认,咱们以事例剖析如下。
事例A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项目占地10000㎡,土地本钱已发作钱银性开销5000万元,其间付出土地价款3500万元,拆迁钱银补偿1500万元。别的,在本项目中,需求依照1∶1的份额,与拆迁户实现回迁房60套(均匀每套150㎡)。
开发项目分两期进行缔造。一期项目占地面积6000㎡,二期项目占地面积4000㎡。2009年9月,完结一期12座500套75000㎡高楼缔造,建安本钱实践开销7000万元(基础设备费、公共配套设备费等暂不计),一期有回迁房40套,剩下的20套回迁房在二期待建。假定一期房子对外价格为3000元/㎡。请确认第一期竣工开发产品管帐本钱和计税本钱。
该公司以为,第一期竣工12座共500套住宅,其间的40套回迁房的建安本钱应当分摊到剩下的460套可售高楼出售本钱中,也便是460套可售高楼要承当500套高楼的本钱,而且因为一、二期回迁房套数和面积不等,第一期本钱高,第二期本钱低,能够有效地削减前期的企业所得税开销,取得递延交税的优点。
这种观念是否正确呢?咱们依据管帐核算的根本原则以及国税发〔2009〕31号文件剖析如下:第一期商品房的管帐本钱
1.土地本钱钱银性开销为3500 1500=5000(万元)
借:开发本钱——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5000
贷:钱银资金5000。
2.第一期回迁房40套缔造开销(7000÷75000)×40×150=560(万元)
借:开发本钱——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560
贷:开发本钱——建筑安装工程费560。
3.第二期回迁房20套因未实践发作,为反映本钱的完整性,依照预算本钱或第一期本钱预提入账(7000÷75000)×20×150=28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