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失犯罪与无罪过事件有哪些区别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13 15:25
行为尽管在客观上形成了危害成果,但不是出于成心或许过错,而是因为不能抵抗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违法。
法律咨询:
您好,过错违法与无罪行事情的差异有哪些?
律师回答:
两者的共同之处是都对成果的发作没有预见、没有知道,差异在于行为人对其特定的危害成果有无预见才能,也即是否应当预见。有才能预见而没有预见即有罪行,没有才能预见导致对成果的实践没有预见,即为无罪行事情。事例二中的杜某、韩某看到徐某掉进水中,而且水深已达胸部,彻底可以预见也有才能预见其会溺水逝世,但没有救助,轻信他会自救或出来,导致其溺水身亡,当然归于过错,不属无过错事情。据悉,杜某已被人民法院以过错致人逝世被判处有期徒刑。
相关法律知识:
行为尽管在客观上形成了危害成果,可是不是出于成心或许过错,而是因为不能抵抗或许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违法。此即无罪行事情。无罪行事情包含不可抗力与意外事情。
行为尽管在客观上形成了危害成果,但不是出于成心或许过错,而是因为不能抵抗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违法。这便是不可抗力。所谓不能抵抗,是指行为人尽管知道到自己的行为会发作危害成果,但因为其时主客观条件的约束,不或许扫除或许避免成果的发作。例如,行为人赶马车时,马意外受惊后往人行道奔驰。行为人尽管知道到不阻止马的奔驰或许形成别人死伤,但行为人无论如何也不能阻止马的奔驰,成果形成别人逝世。关于这种不可抗力,不能追查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行为尽管在客观上形成了危害成果,但不是出于成心或许过错,而是因为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违法。这便是意外事情。意外事情与疏忽大意的过错有相似之处,即都没有预见自己行为的成果,客观上又都发作了成果,但前者是不可以预见、不应当预见,后者是可以预见、应当预见,仅仅疏忽大意才没有预见。在这个问题上,应当依据前述判别能否预见的规范,全面、客观、精确地判别行为人能否预见,然后正确区分意外事情与疏忽大意的过错违法。
法律咨询:
您好,过错违法与无罪行事情的差异有哪些?
律师回答:
两者的共同之处是都对成果的发作没有预见、没有知道,差异在于行为人对其特定的危害成果有无预见才能,也即是否应当预见。有才能预见而没有预见即有罪行,没有才能预见导致对成果的实践没有预见,即为无罪行事情。事例二中的杜某、韩某看到徐某掉进水中,而且水深已达胸部,彻底可以预见也有才能预见其会溺水逝世,但没有救助,轻信他会自救或出来,导致其溺水身亡,当然归于过错,不属无过错事情。据悉,杜某已被人民法院以过错致人逝世被判处有期徒刑。
相关法律知识:
行为尽管在客观上形成了危害成果,可是不是出于成心或许过错,而是因为不能抵抗或许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违法。此即无罪行事情。无罪行事情包含不可抗力与意外事情。
行为尽管在客观上形成了危害成果,但不是出于成心或许过错,而是因为不能抵抗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违法。这便是不可抗力。所谓不能抵抗,是指行为人尽管知道到自己的行为会发作危害成果,但因为其时主客观条件的约束,不或许扫除或许避免成果的发作。例如,行为人赶马车时,马意外受惊后往人行道奔驰。行为人尽管知道到不阻止马的奔驰或许形成别人死伤,但行为人无论如何也不能阻止马的奔驰,成果形成别人逝世。关于这种不可抗力,不能追查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行为尽管在客观上形成了危害成果,但不是出于成心或许过错,而是因为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违法。这便是意外事情。意外事情与疏忽大意的过错有相似之处,即都没有预见自己行为的成果,客观上又都发作了成果,但前者是不可以预见、不应当预见,后者是可以预见、应当预见,仅仅疏忽大意才没有预见。在这个问题上,应当依据前述判别能否预见的规范,全面、客观、精确地判别行为人能否预见,然后正确区分意外事情与疏忽大意的过错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