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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支付令期限规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31 03:21
法院付出令期限规则
(1)拖欠事实的,能够在付出期限内(15日内)付出,防止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2)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则,债款人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贰言的,人民法院无须检查贰言是否有理由,应当直接裁决完结敦促程序,付出令自行无效。因此在收到付出令的15天之内,用人单位假如以为付出令所说的内容有贰言,能够书面方式向法院提出。提出贰言时,应当以书面方法对付出的数额或许付出的理由提出贰言,而不能“经济困难”、“无力付出”等理由提出贰言,更不能提出口头贰言。
(3)假如用人单位在15天之内没有提出书面贰言,15天今后付出令就发作法令效力,有必要实行清偿债款的责任。假如用人单位不按规则实行,劳动者就能够向法院请求强制执行。
敦促程序,是指人民法院依据债权人的给付金钱和有价证券的请求,以付出令的方式,敦促债款人期限实行责任的一种特别法令程序。付出令具有强制性,发作法令效力的付出令与人民法院收效判定、裁决具有平等强制力。在收到法院来的付出令后,用人单位应予以充沛的注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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