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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贷款常见问题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22 16:13

许多时分,企业都会有一些资金上的问题不能得到解决,这时分许多的企业家都会经过企业告贷的方法协助自己的企业渡过这个难关。那么企业告贷常见问题有哪些呢?听讼网小编在下文为咱们浅要的剖析一下,期望对咱们有所协助。
企业告贷:
(1)请求:企业提出告贷担保请求
(2)调查:调查企业的运营状况、财政状况、典当财物状况、交税状况、信誉状况、企业主状况,开始确认担保与否。
(3)交流:与告贷银行交流,进一步把握银行供给的企业信息,清晰银行拟告贷的金额和期限。
(4)担保:与企业判定告贷担保及反担保协议,财物典当及挂号等法令手续,并与告贷银行签定确保合同,正式与银行、企业建立担保联系。
(5)放贷:银行在检查告贷担保的基础上向企业发放告贷,一起向企业收取担保费用。
(6)盯梢:盯梢企业的告贷使用状况和企业的运营状况,经过企业季度交税、用电量、现金流的增加或削减最直接盯梢调查企业的运营状况。
(7)提示:企业还贷前一个月,预先提示,以便企业提前作好还贷预备,确保企业资金流的正常工作。
(8)免除:凭企业的银行还款单,免除典当挂号,免除与银行、企业的担保联系。
(9)记载:记载本次告贷担保的信誉状况,分为正常不正常、逾期、坏帐四个层次,为后续担保供给信誉记载。
(10)归档:将与银行、企业签定的各种协议以及还贷后的凭据、免除担保的凭据等收拾归档、封存、以备往后查档。
常见的问题
确保人不具有担保资历。《担保法》规则,确保人有必要具有必定的资历,国家机关、校园、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意图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确保人。然而在实践工作中,有些告贷却是以一些国家机关作为确保人。因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是靠财政拨款进行开支的,它们所具有的财物,单位无权处理,实践上这种担保就成了无效担保。
确保人不具有担保才能。这类告贷中的确保人,尽管不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形似具有合格的担保资历,可是实质上却不具有担保才能。《担保法》规则,具有代为清偿债务才能的法人、其他安排或许公民,能够作确保人,这儿的关键所在是具有代为清偿债务才能。在实践工作中,却存在着不具有代为清偿债务才能的“确保人”为企业告贷担保的状况。如某告贷单位是修建造价事务所,而其法人却是某国家行政机关的负责人;有的担保人在多个银行担保、彼此担保、连环担保。在这种状况下,假如告贷人的告贷到期,不能清偿债务,银行要追查担保人的确保职责和连带职责。而以上种种不合规现象,导至银行对确保人的债务失败,这必定要给银行形成信贷风险。
银行不妥操作导致有缺点担保存在。首要表现在:一是担保合同中规则有必要有担保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而一些合同中只要签字或只要盖章;二是在告贷到期未偿还时,银行不重视对担保人的催收,催收通知单上往往只要告贷人签字盖章,而无担保人的签章;三是有的担保合同期限短于告贷合同期限等。
从上述文章中咱们能够知道,企业告贷的时分一般都会遇到确保人不具有担保资历、或许是确保人不具有担保才能以及银行不妥操作导致有缺点担保存在这些问题发作,上文中有具体的介绍,若还有相关问题,能够咨询听讼网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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