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恶意转移财产逃债 能否向股东索要欠款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16 09:59
修改同志:
一家公司在半年前购买了我厂价值50余万元的农副产品,其时清晰在一个星期内付清货款,可过后经我厂屡次催收,公司却一向分文未付。最近经我厂查知,该公司早已债台高筑,为躲避债款,已将运营所得及其他产业,悉数化整为零地搬运至各位股东。现在,因公司触景生情、名存实亡,即便我厂胜诉也难于履行乃至只能取得一张“法令白条”。请问,公司歹意搬运产业逃债,我能否向股东索要欠款?
律师回答:
你厂能够直接要求股东还款,包含直接以股东为被告,向法院提起索款诉讼。《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则,公司股东不得乱用公司法人独立位置和股东有限职责危害公司债款人的利益。公司股东乱用公司法人独立位置和股东有限职责,躲避债款,严峻危害公司债款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款承当连带职责。这意味着,假如公司品格被乱用,能够要求股东对该公司的债款或许行为承当相应职责。其要件为:一是具有构成乱用公司品格的行为。便是使用股东仅以出资承当有限职责、公司仅以悉数财物独立承当职责的规则,为完成获利归股东、亏本属公司等意图,歹意躲避公司的契约责任或其他债款、躲避公司的法令职责,使公司成为股东躲避债款、躲避危险的东西;二是乱用公司品格的行为与危害债款人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本案中,公司的行为与之符合:一方面,公司在债台高筑的情况下,不但不活跃筹资偿付,反而经过将运营所得及其他产业搬运至各位股东,用来抵挡债款人向公司索债,使得债款人无法经过正常途径向公司完成债款,属歹意躲避债款,构成乱用公司品格的行为;另一方面,正是因为公司的上述行为,使得你厂的货款无法得到清偿,至少得到部分清偿,从而危害了你厂的合法权益,两者之间存在内涵的、实质的、必定的联络。
一家公司在半年前购买了我厂价值50余万元的农副产品,其时清晰在一个星期内付清货款,可过后经我厂屡次催收,公司却一向分文未付。最近经我厂查知,该公司早已债台高筑,为躲避债款,已将运营所得及其他产业,悉数化整为零地搬运至各位股东。现在,因公司触景生情、名存实亡,即便我厂胜诉也难于履行乃至只能取得一张“法令白条”。请问,公司歹意搬运产业逃债,我能否向股东索要欠款?
律师回答:
你厂能够直接要求股东还款,包含直接以股东为被告,向法院提起索款诉讼。《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则,公司股东不得乱用公司法人独立位置和股东有限职责危害公司债款人的利益。公司股东乱用公司法人独立位置和股东有限职责,躲避债款,严峻危害公司债款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款承当连带职责。这意味着,假如公司品格被乱用,能够要求股东对该公司的债款或许行为承当相应职责。其要件为:一是具有构成乱用公司品格的行为。便是使用股东仅以出资承当有限职责、公司仅以悉数财物独立承当职责的规则,为完成获利归股东、亏本属公司等意图,歹意躲避公司的契约责任或其他债款、躲避公司的法令职责,使公司成为股东躲避债款、躲避危险的东西;二是乱用公司品格的行为与危害债款人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本案中,公司的行为与之符合:一方面,公司在债台高筑的情况下,不但不活跃筹资偿付,反而经过将运营所得及其他产业搬运至各位股东,用来抵挡债款人向公司索债,使得债款人无法经过正常途径向公司完成债款,属歹意躲避债款,构成乱用公司品格的行为;另一方面,正是因为公司的上述行为,使得你厂的货款无法得到清偿,至少得到部分清偿,从而危害了你厂的合法权益,两者之间存在内涵的、实质的、必定的联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