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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都有哪些要求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08 20:49
离婚协议书有必要为书面方式,由夫妻两边当事人签字,并经法庭或婚姻挂号管理部门认可,才具有法定效能。以下就由听讼网小编为您收拾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要求。
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书写要求是什么?
在书写契合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时,要注意以下几项内容:
1、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在内容上的标准:
(1)明晰表明两边自愿离婚;
(2)协议内容为两边自愿达到;
(3)有对子女抚育、产业和债款的共同处理意见。
2、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方式要求:
(1)运用A4纸张、蓝黑墨水笔或许黑色签字笔书写或打印;
(2)提交一式三份离婚协议书并在婚姻挂号员面前签名;
(3)协议内容应当明晰可辨,不得涂抹。
3、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合法有用的规则:
(1)协议约好内容不得违法国家法律法规;
(2)协议约好内容不得侵略第三人合法权益;
什么是民政局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是夫妻之间在协议离婚的状况下所达到的有关产业切割、子女抚育等方面的协议。
离婚协议书是挂号离婚(协议离婚)的实质性文件,请求挂号离婚的两边当事人有必要细心制造,经两边签字后发生法律效能。
民政局会供给离婚协议书吗?
民政局供给离婚协议书的范本,可是离婚协议书是一种很重要的文书,协议的都是产业和孩子抚育等重要的工作,因而建议您和另一方细心对待,细心商议并依据状况而自行拟定或直接请律师帮您缔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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