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如何计算休假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22 18:41【问题】
单位部分员工实施归纳核算工时制,作业一个月会集歇息一周。前不久,单位新招用了陈某。单位奉告其作息制度后,陈某提出异议,称不论实施何种工时制,每周至少歇息一天,并以此为由回绝签定劳动合同。陈某的说法有根据吗?
【答复】
劳动部《关于员作业业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劳部发[1997]271号)就“批阅归纳核算工时过程中是否强制性地附加确保劳动者每周至少歇息一天” 作了明确规则:实施归纳核算工时作业制是从部分企业出产实践动身,答应实施相对会集作业、会集歇息的作业制度,以确保出产的正常进行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因而,在批阅归纳核算工时作业制过程中不宜再要求企业实施契合规范工时作业制的规则。
可是,在批阅归纳核算工时作业制过程中应要求企业做到以下两点:
1.企业实施归纳核算工时作业制以及在实施归纳核算工时作业制中采纳何种作业方式,必定要与工会和劳动者洽谈。
2.关于第三级以上(含第三级)膂力劳动强度的作业岗位,劳动者每日接连作业时间不得超越11小时,并且每周至少歇息一天。
可见,关于从事三级以下膂力劳动强度的劳动者来说,不必定“每周有必要歇息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