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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分配的期限是多久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18 05:42
咱们知道,债款人现已获得债款后,剩余的一步便是履行。假如被履行人的产业不能清偿悉数债款人的产业,债款人能够请求参加分配。那么,参加分配有时刻约束吗,期限是多久呢今日,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参加分配是指现已获得金钱债款履行依据但未请求履行的债款人,作为被履行人的公民或许其他安排的悉数或首要产业已被法院因履行金钱给付的收效法律文书而查封、扣押或许冻住,无其他产业可供履行或其他产业缺乏清偿悉数债款的情况下,在被履行人的产业被履行结束前,请求对被履行人的产业参加分配的一种产业分配方法。
参加分配有时刻约束吗,期限是多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履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则》(以下简称《履行规则》)从九十条到九十六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解说》(以下简称《民诉法解说》)第五百零八条至第五百一十一条对参加分配制度做了规则,但上述司法解说的内容较为准则,现在对参加分配时刻的界定无明确规则,没有时刻约束。
参加分配程序:
(1)请求。已获得履行依据、进入履行程序的债款人得知别人对债款人已提起履行程序而债款人的产业不能清偿一切债款后,能够向履行法院递送参加分配请求书,要求参加分配,由履行法院向分配法院转交相关资料。
(2)检查和处理。分配法院对要求参加分配的请求进行本质检查,看其是否契合参加分配的条件。对契合条件的,予以同意;对不契合条件的,予以驳回。
(3)制造分配表、贰言处置及施行分配。履行法院对除有优先受偿权外的各分配债款人天公地道,扣除案子诉讼费用,将履行所得按公正的准则制造分配表并依分配表施行分配。各参加分配债款人对分配次序及债款数额的核算有贰言时,可在分配期日前向履行法院提出。贰言建立的,法院将原分配表改变后施行分配,不然,按原分配表施行分配。在参加分配的民事履行法律关系中,分配法院处于主导地位。
分配次序
1.法定债款
2.有担保的债款
3.首要采纳查封等办法的
4.一般债款
5.行政或刑事处分
同一次序多项债款有法定按法定,无则依据债款数额按份额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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