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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最低工资中是否应包括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28 04:34

用人单位支交给劳动者的最低工资中是否应包含劳动者个人应交纳的社会稳妥费?
这应当区别对待。劳动部于1993年11月24日发布并施行的《企业最低工资规则》的附件《最低工资率测算办法》规则,“确认最低工资一般考虑城市居民生活费用开销、平均工资、劳动生产率、失业率、经济发展水相等要素”。其没有将员工个人交纳社会稳妥费作为确认最低工资的参阅要素。但《关于最低工资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2001〕241号)规则,依照树立企业最低工资确保制度的准则,为确保员工基本生活和确保社会稳妥费征缴作业顺利进行,在各地拟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时,应考虑员工个人交纳社会稳妥费要素。故2001年之前的最低工资未包含劳动者个人应交纳的社会稳妥费,之后的最低工资中包含了劳动者个人应交纳的社会稳妥费。
在2004年3月1日施行的《最低工资规则》的附件《最低工资标准测算办法》将员工个人交纳社会稳妥费作为确认最低工资标准的参阅要素,《最低工资规则》在不作为最低工资组成部分的内容中不包含劳动者稳妥这一项,所以劳动者社会稳妥是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劳动者个人应交纳的社会稳妥费是计入最低工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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