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仲裁时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21 06:04裁定时效是指权力人向裁定组织恳求维护其权力的法定期限,也即权力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行使权力,即损失提请裁定以维护其权益的权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作争议调停裁定法》于2008年5月1日起履行 第二十七条 劳作争议恳求裁定的时效期间为一年。裁定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许应当知道其权力被损害之日起核算。
前款规则的裁定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建议权力,或许向有关部门恳求权力救助,或许对方当事人赞同履行义务而间断。从间断时起,裁定时效期间从头核算。
因不可抗力或许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则的裁定时效期间恳求裁定的,裁定时效间断。从间断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裁定时效期间持续核算。
劳作联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作报酬发作争议的,劳作者恳求裁定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则的裁定时效期间的约束;可是,劳作联系停止的,应当自劳作联系停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