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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如何办理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28 23:18

听讼小编整理了厦门商业告贷转住宅公积金告贷的处理攻略,包含请求条件、处理方法、请求资料、告贷额度、告贷期限、处理流程等。
一、请求目标
在厦门市购买自住住宅且处理的商业性住宅告贷(不含个人住宅公积金组合告贷、房子典当告贷及公转商告贷)没有结清的缴存员工。
二、请求条件
(一)原商业性住宅告贷银行赞同告贷人提早结清告贷;
(二)原商业性住宅告贷还款1年(含)以上,且无逾期告贷余额;
(三)告贷请求人有必要是原商业性住宅告贷的告贷人或其爱人;
(四)所购房产已获得《厦门市土地房子权证》;
(五)请求告贷时前6个月在本市接连足额缴存住宅公积金。曾在异地缴存住宅公积金的本市缴存员工,将异地住宅公积金余额转入其在我市开立的住宅公积金账户,且转化期间无欠缴、停缴现象的,原缴存地缴存时刻与本市缴存时刻可兼并核算;
持“金鹭英才卡”的人才及其爱人、戎行转业干部、文教卫体系引入的高级职称人员、留学人员自缴存住宅公积金当月起可请求商转公告贷;
自主择业戎行转业干部将部队执役期间的住宅公积金一次性转入其在“厦门市自主择业戎行转业干部管理中心住宅公积金专户”下建立的个人住宅公积金账户内,且未提取住宅公积金、未处理过个人住宅公积金告贷(含公转商告贷和商转公告贷)的,视同缴存状况契合请求商转公告贷条件;
(六)个人信用杰出。个人信用陈述中到请求告贷时前两年内个人告贷最高逾期期数不超越3期(含)、累计逾期次数不超越6次(含),非告贷人原因形成逾期的不核算在内;
(七)无个人住宅公积金告贷(含公转商告贷和商转公告贷)余额。
三、处理方法
直接到公积金告贷金融事务受托付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我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厦门银行、招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厦门市分行)事务网点请求,需由担保组织供给担保的可到厦门市住宅置业担保有限公司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请求。
四、请求资料
(一)《厦门市住宅公积金个人住宅告贷请求表》原件;
(二)告贷请求人及爱人有用身份证、有用护照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告贷请求人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国外处理的婚姻证明需供给大使馆认证阐明原件;告贷人独身应出具告贷人婚姻状况具结书原件(格局由银行供给);
(四)告贷请求人及爱人户口簿主页及个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五)个人信用查询授权书原件;
(六)外国人应供给本市户籍、在本市作业的联系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法;
(七)戎行转业干部应供给军转干部证书;文教卫体系引入的高级职称人员应供给市公务员局出具的引入人才证明;留学人员应供给公务员局颁布的《厦门市留学人员作业证》,持“金鹭英才卡”的人才应供给金鹭英才卡;我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引入的高层次人才应供给福建省委人才作业领导小组办公室颁布的《福建省引入高层次人才证》;
(八)经原告贷银行盖章承认的《厦门市土地房子权证》、《告贷合同》、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九)经原告贷银行盖章承认的告贷余额证明(中心网站下载或到受托付银行收取)原件;
(十)房地产评价组织出具的在有用期内的房地产评价陈述或受托付银行出具的房子价值承认函;
(十一)选用担保方法的,应供给厦门市住宅置业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担保意向函”。
五、可贷成数及履行利率
(一)可贷成数不得高于购房总价款的80%,购房总价款按购房合同总价与评价价中的低者确认。
(二)公积金告贷利率依照我国人民银行规则的同期同层次利率履行。
六、告贷额度
(一)可贷额度不得高出以下限额:
1、不高于公积金告贷额度核算公式核算的可贷额度;
2、不高于原商业性住宅告贷余额;
3、不高于管委会确认的最高告贷额度;
4、不高于可贷成数。
(二)额度公式
公积金告贷额度=〔(告贷请求人住宅公积金缴存基数×12×35%×告贷年限) 告贷请求人住宅公积金账户余额〕×流动性调理系数
其间,住宅公积金缴存基数和住宅公积金账户余额以初次受理商转公告贷的时刻为准;流动性调理系数是依据住宅公积金满意缴存员工资金运用需求不同状况拟定的公积金告贷额度调理参数,告贷运用率低于75%时该参数为1.2,高于75%、低于95%时该参数为1,高于95%、 低于100%时该参数为0.8,高于100%时为该参数为0.6。告贷运用率接连3个月保持在同一区间的次月履行相应的流动性调理系数,详细可通过中心网站(www.xmgjj.gov.cn)查询,告贷额度核算时以初次受理商转公告贷时公积金中心发布的系数为准。告贷请求人可通过中心网站的测算东西对商转公告贷额度进行测算。
七、告贷期限
告贷期限不得高出以下期限:
1、不得高于公积金告贷的最高可贷期限:告贷期限控制在告贷请求人法定退休年龄顺延5年内。两个(含)以上告贷请求人按其间告贷期限长的确认,最长为30年;
2、不得高于原商业性住宅告贷的剩下期限。
八、处理程序
(一)请求。告贷请求人向受托付银行提交请求资料;需由担保组织供给担保的可向厦门市住宅置业担保有限公司提交请求资料;
(二)审阅。市住宅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受托付银行提交的请求资料进行审阅;
(三)签约、担保。
1、以自有资金结清商业性住宅告贷的,原商业性住宅告贷银行刊出原典当后,告贷请求人与受托付银行签定住宅公积金告贷合同、典当合同,并按告贷合同约好到厦门市房地产买卖权籍挂号中心处理典当担保手续;
2、由厦门市住宅置业担保有限公司供给担保的,告贷请求人与受托付银行签定告贷合同、典当合同,并与厦门市住宅置业担保有限公司签定担保合同。
(四)复核。市住宅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受托付银行送审的资料进行复核后,告诉受托付银行放款;
(五)放款。
1、告贷请求人以自有资金结清原商业性住宅告贷的,受托付银行以转账方法将告贷资金发放至告贷请求人指定的账户;
2、告贷请求人请求厦门市住宅置业担保有限公司担保的,受托付银行以转账方法将告贷资金划转至担保组织专用账户;厦门市住宅置业担保有限公司为告贷请求人结清原商业性住宅告贷;原商业性住宅告贷银行处理原商业性住宅告贷的刊出典当挂号手续后,告贷请求人与受托付银行到市房地产买卖权籍挂号中心处理商转公告贷典当挂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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