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诉讼的特点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15 20:45
?环境诉讼是指环境保护法令的主体向人民法院申诉自己的建议,恳求人民法院作出判定的活动。环境诉讼具有以下一些特色:
1.对申述资历放松了约束。一般说来,只需那些与诉讼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才能够提起行政诉讼或许民事诉讼。而我国有关环境保护法令中都明确规则,公民对污染损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检举和指控。这儿的指控包含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指控和向人民法院申述两个内容。诉讼资历的另一个约束是申述人有必要遭到实质性的危害。而公民对污染损坏环境者提申述讼不用受此约束。公民还能够采纳“团体诉讼”来满意“实质性危害”的要求。条件是:一是权利人或许义务人人数很多;二是诉讼具有同因性,存在相同的现实和法令适用问题;三是诉讼恳求归于同一类型;四是有契合条件的集团诉讼的代表人。
2.民事归责中无过错职责、肯定职责准则的适用。所谓肯定职责,是说不只不用考虑行为人片面上有无差错,乃至不用考虑行为人的行为是否合法,只需行为人从事某行为,某危害现实发作,且行为人的行为与该现实之间有因果关系,那么,行为人便应当对此危害承当补偿职责。我国有关环境保护法令都规则,形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职责扫除危害,并对直接遭到危害的单位或许个人补偿损失。即不管排污是合法的仍是不合法的,只需形成污染危害,就要承当危害补偿职责。还要阐明的是,承认环境污染危害补偿职责时,还需要适用我国民事法令的有关规则,例如《民法通则》中对混合差错和一起差错的规则。所谓混合差错是指加害人和受害人对危害发作都有差错,假如受害人关于危害的发作也有差错的,能够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职责。所谓一起差错是指危害是由二个或许二个以上的侵权人一起形成的。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承当连带职责。所谓连带职责是指二个以上排污者一起形成环境污染危害时,每一排污者都应对危害结果承当悉数的民事职责。也就是说,污染危害的受害者有权向任一排污者提起民事诉讼。当然,一个排污者假如承当了悉数补偿职责后,有权再向其他一起形成污染危害的污染者追偿。
3.举证职责的搬运。在一般民事诉讼中,由于首要实施过错职责的归责准则,原告要使自己的诉讼建议建立,有必要承当首要的举证职责。而在环境民事诉讼中,由于实施肯定职责的归责准则,因此产生了举证职责的搬运。也就是说,原告只需举证:被告从事了污染或许损坏环境的行为(不用证明是否违法);自己遭到了危害;被告的行为与自己的危害现实之间有联络。而被告则需证明:自己没有从事该行为;该行为不可能形成此危害;他对此种危害可按免责条件不承当补偿职责等。能够看出,在环境民事诉讼中,被告承当了首要的举证职责。
1.对申述资历放松了约束。一般说来,只需那些与诉讼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才能够提起行政诉讼或许民事诉讼。而我国有关环境保护法令中都明确规则,公民对污染损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检举和指控。这儿的指控包含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指控和向人民法院申述两个内容。诉讼资历的另一个约束是申述人有必要遭到实质性的危害。而公民对污染损坏环境者提申述讼不用受此约束。公民还能够采纳“团体诉讼”来满意“实质性危害”的要求。条件是:一是权利人或许义务人人数很多;二是诉讼具有同因性,存在相同的现实和法令适用问题;三是诉讼恳求归于同一类型;四是有契合条件的集团诉讼的代表人。
2.民事归责中无过错职责、肯定职责准则的适用。所谓肯定职责,是说不只不用考虑行为人片面上有无差错,乃至不用考虑行为人的行为是否合法,只需行为人从事某行为,某危害现实发作,且行为人的行为与该现实之间有因果关系,那么,行为人便应当对此危害承当补偿职责。我国有关环境保护法令都规则,形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职责扫除危害,并对直接遭到危害的单位或许个人补偿损失。即不管排污是合法的仍是不合法的,只需形成污染危害,就要承当危害补偿职责。还要阐明的是,承认环境污染危害补偿职责时,还需要适用我国民事法令的有关规则,例如《民法通则》中对混合差错和一起差错的规则。所谓混合差错是指加害人和受害人对危害发作都有差错,假如受害人关于危害的发作也有差错的,能够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职责。所谓一起差错是指危害是由二个或许二个以上的侵权人一起形成的。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承当连带职责。所谓连带职责是指二个以上排污者一起形成环境污染危害时,每一排污者都应对危害结果承当悉数的民事职责。也就是说,污染危害的受害者有权向任一排污者提起民事诉讼。当然,一个排污者假如承当了悉数补偿职责后,有权再向其他一起形成污染危害的污染者追偿。
3.举证职责的搬运。在一般民事诉讼中,由于首要实施过错职责的归责准则,原告要使自己的诉讼建议建立,有必要承当首要的举证职责。而在环境民事诉讼中,由于实施肯定职责的归责准则,因此产生了举证职责的搬运。也就是说,原告只需举证:被告从事了污染或许损坏环境的行为(不用证明是否违法);自己遭到了危害;被告的行为与自己的危害现实之间有联络。而被告则需证明:自己没有从事该行为;该行为不可能形成此危害;他对此种危害可按免责条件不承当补偿职责等。能够看出,在环境民事诉讼中,被告承当了首要的举证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