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房房产证是否需要办理过户手续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20 02:56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福利房房产证是否需求处理过户手续?咱们家的住宅已由原单位的福利房变成自己的住宅。有写明自己是房主的房产证。最近,某开发商要开发,周围部分人已拿到钱,将写有自己名字的房产证原件及身份证和户口本的复印件都交给了开发商,传闻其时在三份文件上按了手印,可自己一份也没有拿到手。最近又传闻,单位与开发商就这片住宅的开发打官司,告开发商未准时开发,违约,不让开发商持续开发。
还想请问:福利房房产证不必处理过户手续吗?尽管拿到了钱,可是这样容易的将写有自己名字的房产证原件交给对方不留后患吗?今后会发作问题吗?开发商能够拿它再典当或做有害于咱们的事吗?自己手里没有一份文件,安全吗?为什么单位要告开发商,单位与开发商什么关系?假如现在的开发商不能持续开发,那些已处理上述手续的人们的结果是什么?像咱们现在未处理手续的人们该怎么办?留意什么?
律师答复:我不明白你所说的“开发”是什么意思。只要清晰了工作的实质,才能够对症下药,找寻解决问题的方法。
假如是拆迁,则应当根据《城市房子拆迁管理法令》的规则进行,拆迁人应当获得房子拆迁许可证后方可拆迁,而且应当就拆迁补偿问题与被拆迁人进行洽谈,并终究进行补偿。
假如是转让房产所有权,则你们有不同意的权力。即两边应当在自愿、公正、等价有偿的原则上进行洽谈,达成协议后方可转让。
关于福利房房产证是否需求处理过户手续的相关法律规则如下:《城市房子拆迁管理法令》第四条:“拆迁人应当按照本法令的规则,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顿;被拆迁人应当在搬家期限内完结搬家。
本法令所称拆迁人,是指获得房子拆迁许可证的单位。
本法令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子的所有人。”
第六条:“拆迁房子的单位获得房子拆迁许可证后,方可施行拆迁。”
第十三条:“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按照本法令的规则,就补偿方法和补偿金额、安顿用房面积和安顿地址、搬家期限、搬家过渡方法和过渡期限等事项,缔结拆迁补偿安顿协议。
拆迁租借房子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子承租人缔结拆迁补偿安顿协议。”
第二十二条:“拆迁人应当按照本法令规则,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撤除违章修建和超越同意期限的暂时修建,不予补偿;撤除未超越同意期限的暂时修建,应当给予恰当补偿。”
假如对暂住证怎么处理还有不清楚的当地能够咨询听讼网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