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过牢的人是否丧失了继承权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31 06:53
现实日子中许多坐过牢的人因为从前是罪犯的身份出狱后往往遭到别人的排挤,乃至因为从前罪犯的身份使本身的权力上遭到危害,更成为别人侵略其权力的托言。那么坐过牢的人是否损失了承继权呢?听讼网小编为你整理了相关常识。
坐过牢的人是否损失了承继权
【提出问题】
2013年,王某因和别人交兵被法院以成心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王某服刑期间,其父亲逝世,留下两套房产,被他别的的两个兄弟私自占了。当王某刑满开释后,向他的两个兄弟讨要说法,对方居然以王某是罪犯无承继权拒绝了王某分房产的要求。那么王某是否因为罪犯身份而损失了承继权呢?
【听讼网律师回答】
法令并没有规则罪犯不享有承继权的,王某应当享有对其父亲的承继权。
所谓承继权是指公民按照法令的规则或许被承继人生前立下的合法有用的遗言而接受被承继人遗产的权力。在我国首要有法定承继、遗言承继、遗赠抚养协议。在没有遗言承继和遗赠抚养协议的的情况下,则按法定承继。所谓法定承继是指在被承继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言的情况下,由法令直接规则承继人的规模、承继次序、遗产分配的准则的一种承继方式。
我国《承继法》第十条对法定承继次序作出了具体规则,即榜首次序:爱人、子女、爸爸妈妈。第二次序:兄弟姐妹、祖爸爸妈妈、外祖爸爸妈妈。本法所说的子女,包含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联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爸爸妈妈,包含生爸爸妈妈、养爸爸妈妈和有抚养联系的继爸爸妈妈。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含同爸爸妈妈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许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联系的继兄弟姐妹。
《承继法》第七条规则承继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损失承继权:
(一)成心杀戮被承继人的;
(二)为抢夺遗产而杀戮其他承继人的;
(三)遗弃被承继人的,或许优待被承继人情节严重的;
(四)假造、篡改或许毁掉遗言,情节严重的。
由此可见,王某的两个兄弟以为罪犯没有承继权,是没有法令依据的,法令并没有规则罪犯是损失承继权的条件。你老公作为其爸爸妈妈的其间一个子女,有法定的承继权,并且也无损失承继权的景象,故你老公依然享有父亲的承继权力,其有权承继父亲的遗产,除非其抛弃承继。
【常识拓宽】
罪犯之所以享有权力是源于我国宪法的规则。所谓罪犯权力,是指“罪犯按照法令规则享有的以及司法行政机关包含监狱部分依据纠正罪犯需求而颁发的完成某种希望或利益的可能性”。我国宪法规则的权力主体是公民,而罪犯尽管被掠夺和约束了一部分权力,可是从法令地位上讲,罪犯依然是公民,只不过是一种特别的公民罢了。因为罪犯的法令地位是一种特别的公民。因此,从人权理念上看,罪犯的权力也具有别的一些不同于一般公民的特性,这些特性构成了罪犯权力维护的本质特征。
依据我国宪法、监狱法等法令规则,罪犯依法享有的权力是极端有限的,首要包含:
(一)政治权力;
(二)辩解、申述、指控、检举权;
(三)人格权和人身安全权;
(四)私家合法财产所有权;
(五)保持正常日子的权力;
(六)宗教信仰自由权;
(七)批判主张权;
(八)受教育权;
(九)通讯、会晤权;
(十)取得行政、刑事奖赏的权力;
(十一)婚姻家庭方面的权力;
(十二)依法按期取得开释的权力。
其间,有些罪犯的政治权力还处于被掠夺状况。这是否意味着罪犯享有的权力只是限于以上几条呢?从宪政理念上看,答案当然是否定了。监狱法之所以对以上权力加以重点维护,是因为上述权力关于罪犯来说是极为重要的基赋性权力,因此有必要加以着重。除此之外,罪犯还享有很多的没有被法令掠夺的其他的权力,如最近现已予以实施的罪犯的自治权力,这在法令中并没有清晰规则,也没有清晰制止,因此能够推定罪犯享有自治的权力。
坐过牢的人是否损失了承继权
【提出问题】
2013年,王某因和别人交兵被法院以成心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王某服刑期间,其父亲逝世,留下两套房产,被他别的的两个兄弟私自占了。当王某刑满开释后,向他的两个兄弟讨要说法,对方居然以王某是罪犯无承继权拒绝了王某分房产的要求。那么王某是否因为罪犯身份而损失了承继权呢?
【听讼网律师回答】
法令并没有规则罪犯不享有承继权的,王某应当享有对其父亲的承继权。
所谓承继权是指公民按照法令的规则或许被承继人生前立下的合法有用的遗言而接受被承继人遗产的权力。在我国首要有法定承继、遗言承继、遗赠抚养协议。在没有遗言承继和遗赠抚养协议的的情况下,则按法定承继。所谓法定承继是指在被承继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言的情况下,由法令直接规则承继人的规模、承继次序、遗产分配的准则的一种承继方式。
我国《承继法》第十条对法定承继次序作出了具体规则,即榜首次序:爱人、子女、爸爸妈妈。第二次序:兄弟姐妹、祖爸爸妈妈、外祖爸爸妈妈。本法所说的子女,包含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联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爸爸妈妈,包含生爸爸妈妈、养爸爸妈妈和有抚养联系的继爸爸妈妈。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含同爸爸妈妈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许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联系的继兄弟姐妹。
《承继法》第七条规则承继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损失承继权:
(一)成心杀戮被承继人的;
(二)为抢夺遗产而杀戮其他承继人的;
(三)遗弃被承继人的,或许优待被承继人情节严重的;
(四)假造、篡改或许毁掉遗言,情节严重的。
由此可见,王某的两个兄弟以为罪犯没有承继权,是没有法令依据的,法令并没有规则罪犯是损失承继权的条件。你老公作为其爸爸妈妈的其间一个子女,有法定的承继权,并且也无损失承继权的景象,故你老公依然享有父亲的承继权力,其有权承继父亲的遗产,除非其抛弃承继。
【常识拓宽】
罪犯之所以享有权力是源于我国宪法的规则。所谓罪犯权力,是指“罪犯按照法令规则享有的以及司法行政机关包含监狱部分依据纠正罪犯需求而颁发的完成某种希望或利益的可能性”。我国宪法规则的权力主体是公民,而罪犯尽管被掠夺和约束了一部分权力,可是从法令地位上讲,罪犯依然是公民,只不过是一种特别的公民罢了。因为罪犯的法令地位是一种特别的公民。因此,从人权理念上看,罪犯的权力也具有别的一些不同于一般公民的特性,这些特性构成了罪犯权力维护的本质特征。
依据我国宪法、监狱法等法令规则,罪犯依法享有的权力是极端有限的,首要包含:
(一)政治权力;
(二)辩解、申述、指控、检举权;
(三)人格权和人身安全权;
(四)私家合法财产所有权;
(五)保持正常日子的权力;
(六)宗教信仰自由权;
(七)批判主张权;
(八)受教育权;
(九)通讯、会晤权;
(十)取得行政、刑事奖赏的权力;
(十一)婚姻家庭方面的权力;
(十二)依法按期取得开释的权力。
其间,有些罪犯的政治权力还处于被掠夺状况。这是否意味着罪犯享有的权力只是限于以上几条呢?从宪政理念上看,答案当然是否定了。监狱法之所以对以上权力加以重点维护,是因为上述权力关于罪犯来说是极为重要的基赋性权力,因此有必要加以着重。除此之外,罪犯还享有很多的没有被法令掠夺的其他的权力,如最近现已予以实施的罪犯的自治权力,这在法令中并没有清晰规则,也没有清晰制止,因此能够推定罪犯享有自治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