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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建设经济适用房的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30 14:58

【网友发问】
开发缔造经济适用房有哪些税收优惠方针?享用优惠方针要处理哪些手续?
【律师回答】
开发缔造经济适用房,方针优惠是多方面的,最直接的优惠归于当地政府给予的土地划拨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直接减免。税收优惠方面,咱们对现行的税务方针总结如下:
1、营业税:现在没有相关营业税优惠方针。
2、契税:以划拨方法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免交契税;假如是以出让方法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应按归纳地价4%的税率交纳契税。
3、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则,纳税人缔造一般规范住所出售,增值额未超越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一般规范住所各省规则不一样。经济适用房是指政府供给方针优惠,限制套型面积和出售价格,依照合理规范缔造,面向城市低收入住宅困难家庭供给,具有保证性质的方针性住宅。依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缔造部等部分《关于做好稳定住宅价格工作意见的告诉》(国办发[2005]26号)规则,享用税收优惠方针的住宅原则上应一起满意以下条件:住所小区修建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修建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实践成交价格低于同等级土地上住宅均匀交易价格1.2倍以下。
经济适用住宅一般不预征土地增值税。如湖南省规则自2008年1月1日开端,同意缔造出售而且可以独自核算土地增值额的经济适用房(含用于拆迁安顿的住宅)不实施预征土地增值税。可是需求齐备存案手续,例如依据《大连市当地税务局关于清晰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告诉》(大地税函〔2006〕76号)第一条第一款规则,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开发经国家有关部分同意缔造的经济适用住宅项目,应当向税务机关报送《经济适用住宅土地增值税预征承认存案表》、经济适用住宅的同意文件及经济适用住宅的明细材料(包含街号、楼号、楼层、房号、户型、面积、价格或估计价格以及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材料)。
4、乡镇土地使用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宅经济适用住宅和住宅租借有关税收方针的告诉》(财税[2008]24号)第一条规则,开发商在经济适用住宅、产品住宅项目中配套缔造廉租住宅,在产品住宅项目中配套缔造经济适用住宅,如能供给政府部分出具的相关材料,可按廉租住宅、经济适用住宅修建面积占总修建面积的份额免征开发商应交纳的乡镇土地使用税对列入省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开发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
5、印花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宅经济适用住宅和住宅租借有关税收方针的告诉》(财税[2008]24号)第一条规则,开发商在经济适用住宅、产品住宅项目中配套缔造廉租住宅,在产品住宅项目中配套缔造经济适用住宅,如能供给政府部分出具的相关材料,可按廉租住宅、经济适用住宅修建面积占总修建面积的份额免征开发商应交纳的印花税。
6、企业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房地产开发运营事务企业所得税处理方法》(国税发[2009]31号)第八条规则,企业出售未竣工开发产品的计税毛利率由各省、自治、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当地税务局按下列规则进行确认:归于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和危改房的,不得低于3%。
纳税人需求留意的是,要享用税收优惠方针,房地产开发商要按规则向税务局报送经济适用房材料。尽管各地实践情况或许有所不同,但首要包含项目方案同意证书、立项陈述、经济适用房同意文件及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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