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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先支付车祸诊疗费不免除侵权方的赔偿责任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14 22:35

法律咨询
我在上班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对方驾驶员负悉数职责,我在住院的时分共花了医疗费11万多,车主先付出了4万,其他的恢复治疗费7万多是大病统筹基金付出的,我没有实践付出,请问大病统筹基金所付出的这7万多元医疗费,我能向职责方要求补偿吗?
律师回复:
您这次受伤归于工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危害补偿案子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说》规则:“依法应当参与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危害,劳动者或许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申述恳求用人单位承当民事补偿职责的,奉告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则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形成劳动者人身危害,补偿权利人恳求第三人承当民事补偿职责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撑。”因而您既能够要求工伤补偿,一起也能够要求侵权方补偿。
你所花费的部分医疗费由社会保险机构先行付出了,是在你尽了多年相应的缴费职责后才享有的医保待遇,不会由于你有了社会保障而革除侵权方的补偿职责,因而医保付出部分不能冲抵侵权人对医疗费的侵权补偿职责。侵权方应当依法承当你悉数的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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