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离婚协议的法律约束力如何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18 07:50
【案情】
2009年6月,邹某和王某签定离婚协议,内容是:1、邹某与王某免除婚姻关系;2、婚生女孩邹某某归女方王某抚育,邹某不承当抚育费。后两边因故未能处理离婚手续,2009年8月,王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恳求判定免除两边婚姻关系,婚生女孩邹某某归王某抚育,邹某每月承当300元抚育费。庭审期间,邹某赞同免除婚姻关系和邹某某由王某抚育,但依据两边已达到的离婚协议,回绝承当抚育费。
【不合】
婚内离婚协议对夫妻两边是否具有约束力?
第一种定见以为,邹某与王某自愿达到离婚协议,两边就应遵照执行,法院对邹某不承当抚育费应予支撑。
第二种定见以为,该离婚协议是以协议离婚为意图,该意图并未完成,因而该协议并未收效,对两边不具有约束力,邹某不承当抚育费的理由不能成立。
【管析】
听讼网小编赞同第二种定见。
婚内离婚协议,是指男女两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免除婚姻关系为根本意图,并就产业切割及子女抚育达到的协议。婚内离婚协议实质上是一个附条件的协议,两边以协议离婚这一条件的是否成果作为协议效能的发作或许消除的依据。就本案而言,邹某和王某尽管达到了离婚协议,但终究未能完成协议离婚的意图,因而协议未能收效,对两边不具有约束力,邹某不承当抚育费的理由也就不能成立。
本案终究调停结案,王某自愿抛弃要求邹某承当抚育费的诉讼恳求。
2009年6月,邹某和王某签定离婚协议,内容是:1、邹某与王某免除婚姻关系;2、婚生女孩邹某某归女方王某抚育,邹某不承当抚育费。后两边因故未能处理离婚手续,2009年8月,王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恳求判定免除两边婚姻关系,婚生女孩邹某某归王某抚育,邹某每月承当300元抚育费。庭审期间,邹某赞同免除婚姻关系和邹某某由王某抚育,但依据两边已达到的离婚协议,回绝承当抚育费。
【不合】
婚内离婚协议对夫妻两边是否具有约束力?
第一种定见以为,邹某与王某自愿达到离婚协议,两边就应遵照执行,法院对邹某不承当抚育费应予支撑。
第二种定见以为,该离婚协议是以协议离婚为意图,该意图并未完成,因而该协议并未收效,对两边不具有约束力,邹某不承当抚育费的理由不能成立。
【管析】
听讼网小编赞同第二种定见。
婚内离婚协议,是指男女两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免除婚姻关系为根本意图,并就产业切割及子女抚育达到的协议。婚内离婚协议实质上是一个附条件的协议,两边以协议离婚这一条件的是否成果作为协议效能的发作或许消除的依据。就本案而言,邹某和王某尽管达到了离婚协议,但终究未能完成协议离婚的意图,因而协议未能收效,对两边不具有约束力,邹某不承当抚育费的理由也就不能成立。
本案终究调停结案,王某自愿抛弃要求邹某承当抚育费的诉讼恳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