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建办公楼、宿舍与出租综合经营用房是否免征“建筑业”营业税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19 20:00网友发问:
我公司归于有修建资质的修建公司,现公司拟自行修建(建安工程不对外发包)一栋办公楼、一栋职工团体宿舍、一栋拟对外租借的归纳运营用房,请问对上述自建行为是否免征“修建业”营业税?
律师回答:
《营业税暂行法令实施细则》第三条规则,法令第一条所称供给法令规则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许出售不动产,是指有偿供给法令规则的劳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许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为(以下称应税行为)。但单位或许个体工商户聘任的职工为本单位或许雇主供给法令规则的劳务,不包括在内。
前款所称有偿,是指获得钱银、货品或许其他经济利益。
第五条规则,纳税人有下列景象之一的,视同发作应税行为:
(二)单位或许个人自己新建(以下简称自建)修建物后出售,其所发作的自建行为;
因而,修建企业自建办公楼、团体宿舍、运营用房,如不结算工程价款,即未获得钱银、货品或许其他经济利益,未发作应税行为,不征收营业税;若自建修建物后出售,其所发作的自建行为,在不动产所有权转移时应按“修建业”交纳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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