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01 07:33延边州住宅公积金告贷条件
个人五险一金查询】告贷对象是指按规则正常缴存住宅公积金,且具有彻底民事行为才能的自然人。
告贷人须一起具有以下条件:
(一)员工所在单位为本单位员工正常缴存住宅公积金2年以上者;缴存住宅公积金半年以上,缴存余额到达2,000元以上者;州外调入员工,转入公积金余额到达2,000元以上者;可请求公积金告贷。夫妻都缴存公积金的只允许一人告贷,对停缴、欠缴弛缓缴住宅公积金的,不能请求住宅公积金告贷;
(二)具有户籍证明和有用身份证明,收入安稳,信誉杰出,有归还告贷本息的才能;
(三)在吉林省内购买自住住宅要有房产部分存案或所购房子的楼盘已处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购房合同,缔造、翻建、大修自住住宅要有缔造、翻建、大修合同或协议等相关证明资料,合同或协议自签定之日起一年内有用;在延边州内购买二手住宅的,以契税完税证开具日为准在半年内有用;
(四)具有购建房子总价款30%以上的自筹资金;
(五)赞同用所购买的住宅、其他自有房子或第三人房子做典当;平房和农房不得典当;
(六)告贷人购买期房,在房子竣工处理产权证书之前,由房地产开发单位供给阶段性确保担保;
(七)告贷人及爱人已提取公积金用于住宅消费的(含托付逐月提取还贷),二年内不得请求告贷;告贷人告贷后,未用公积金账户余额还清前次公积金告贷本息的,且个人信誉杰出的,可再次请求告贷;
(八)告贷人在我中心或其它金融机构告贷期间呈现过接连违约6次以上(含6次)的,在告贷结清后满三年方可再次请求公积金告贷。
(九)“中心”要求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