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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住房公积金提取如何办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10 18:30

肇庆住所公积金提取怎样处理?
请求人到肇庆公积金处理中心(或处理部)处理窗口,填写“住所公积金提取请求表”并提交相关资料。以下第六条至十一条需销户提取,每次提取须相隔一周年以上(销户提取、追溯提取和提早还贷的在外),初次提取,属纯商业告贷的,须在还贷一个月后请求,属住所公积金告贷或组合告贷的,须在还贷满半年后请求,还贷提取的,可请求以托付主动划转方法提取。处理时须供给缴存人身份证、住所公积金联名卡及以下提取条件对应的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已发“住所公积金提取挂号证”的,须供给挂号证。以购房、建房(包含住所告贷)、租房的初次提取,还应供给爱人身份证和结婚证(未婚的供给户口簿)。代理的须一起供给代理人身份证。缴存人在申领到联名卡之前处理提取事务的,须供给自己的银行(只限我市归集承办银行)活期储蓄存折或储蓄卡进行账户相关,须缴存人自己处理。提取以转账方法转入个人银行账号,撤销现金提取的方法。
第一条 非告贷购买自住住所的:
(一)已办房地产权证的:供给房地产权证、契税完税证。
(二)未办房地产权证的:供给购房发票和商品房买卖合同(二手住所的供给房管部分的正式收件收据)、契税完税证。
(三)可分两次提取,所提取的住所公积金总额不能超越总房款,初次提取的须供给以上资料,这以后提取只须供给身份证和联名卡。
第二条 告贷购买自住住所的:
(一)初次提取:一手住所供给告贷合同、当年度还款凭据、商品房买卖合同、首期房款发票以及契税完税证;二手住所供给告贷合同、当年度还款凭据、契税完税证。额度包含首期房款加已还贷金额。
(二)这以后提取:每次提取供给当年度还款凭据,额度不得超越当年度的还贷本息额,至结清告贷停止。
第三条 缔造、翻建自住住所的,须经处理中心(处理部)作业人员现场勘测:
(一)非告贷缔造、翻建自住住所的:
1、未办房产证的,①供给镇以上城建(或疆土部分)的土地权属证明;②以下资料其间之一:镇以上相关部分出具的《施工许可证》、《修建用地规划许可证》、《缔造工程规划许可证》、竣工检验证明书。
2、在乡镇规划外的乡村缔造、翻建的,供给村委会出具的定见;
3、已办房地产权证的,供给房地产权证;
4、建房提取总额度的核算以一般住所修建面积乘以我市城区缔造工程(私家住所)的参阅造价规范(或有资质的造价咨询公司出具的建房造价书的造价规范)。(依据肇庆市缔造工程造价处理站发布的2013年城区缔造工程参阅造价规范为935元/平方米)
一般住所修建面积的核算规范:依据《广东省缔造厅关于承认我省一般住所规范的告诉》(粤建房[2005]58号)文的规则:“一般住所”是指:“单套住所套内面积120平方米以下或单套住所修建面积144平方米以下的住所”。缔造(翻建)自住所的修建面积不超144平方米的,按实践面积核算,修建面积超144平方米的,按144平方米核算。
5、可分两次提取,所提取的总额不超越经以上规范核算出的建房提取总额度,初次提取须供给以上资料,这以后提取只须供给身份证和联名卡。
(二)告贷缔造自住住所的:
1、初次提取:供给土地权属证明、缔造工程规划许可证(已竣工的供给竣工检验证明书)、建房造价书、告贷合同、当年度还款凭据。初次提取额度不超越首期加已还贷金额,首期=建房提取总额度-告贷金额,建房提取总额度-告贷金额为负数的,只能提取还贷金额
2、这以后提取:每次提取供给当年度还款凭据,额度不超越当年度的还贷本息额,至结清告贷停止。
第四条 大修自住住所的,须经处理中心(处理部)作业人员现场勘测:
(一)供给相关部分出具的大修《安全判定证明》(证明房子呈现结构安全问题或危险,需触动或拆换部分主体构件)、工程预算书(或结算书,或购买修建资料发票)、房地产权证(属乡村宅基地或集体土地的供给土地使用证)。
(二)须在安全判定证明时刻一周年内提出请求,提取的金额不能超越大修费用。
第五条 租房自住月租金超越家庭月收入15%的:
(一)供给租借合同(经房管部分挂号存案)、租房发票、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
(二)租借期内请求,每次提取额度不得超越:(租房月租金-家庭月收入的15%)乘以当年度租房期的月数。
(三)公共租借住所的,供给《广东省公共租借住所租借合同》以及租金挂号簿,每次提取额度不得超越月租金乘以当年度租房期的月数。
第六条 离、退休人员:供给退休证,到退休年龄因故不能供给退休证的,单位出具相关证明,处理提取并销户。
第七条 出境久居人员:在国外或许港、澳、台区域久居的,供给户籍刊出证明或出境久居证明(港、澳单程证,或移民局告诉和久居签证)、停止(免除)劳作联系的证明。
第八条 非本市(肇庆辖区)户籍的缴存人与单位停止(免除)劳作联系,或非本省户籍的缴存人调集到外省作业的人员:供给户籍证明、停止(免除)劳作联系证明、调集到外省作业的供给调集证明;省内调集的,住所公积金搬运到新单位。不能供给相关证明资料或无法处理搬运的,转封至处理中心会集封存户或在原单位暂封。
第九条 赋闲时刻满三周年,或女人满45周岁、男性满50周岁的赋闲人员:
女人满45周岁、男性满50周岁的,供给停止(免除)劳作联系合同(或证明);赋闲时刻满三周年的,供给本市赋闲职工赋闲稳妥待遇计发决定书或许赋闲证,赋闲时刻以赋闲挂号为准(进城务工农业户口人员以免除劳作时刻为准)。
第十条 彻底损失劳作能力并与单位停止劳作联系人员:供给劳作部分及医院的判定证明、停止(免除)劳作联系的合同(或证明)。
第十一条 逝世或宣告逝世人员的继承人、受遗赠人:供给缴存人逝世证明、继承人或许受遗赠人身份证(未成年子女供给有显现直属联系的户籍簿或出生证)、证明继承权或受遗赠权的公证文书(或人民法院的收效法律文书)。一切继承人或许受遗赠人应到处理窗口(未成年人由监护人代理)。
第十二条 特别条件的提取
(一)子女未婚的家庭,爸爸妈妈及其子女曾经都没有提取过住所公积金,爸爸妈妈或子女购房时,都能够请求提取住所公积金。子女结婚后,只能以各自产权的一套住所请求提取住所公积金。
(二)婚前婚后的提取
1、婚前购房已提取过公积金,婚后再购房的,夫妻两边只能挑选其间的一套住所处理提取(算计提取过的住所最多不能超越两套,除已出售)。
2、婚前两边各自告贷购房的,婚后夫妻两边可各自提取公积金还贷,不能够互补,直至还清住所告贷停止。
(三)购买第二套住所的提取(我市只能以一套住所提取住所公积金,以下景象在外)。
1、没有提取过公积金的,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所的能够正常提取。
2、已提取过公积金的必须有原提取的那一套住所的出售证明,供给以下资料之一:托付市处理中心(处理部)在房管部分开出的查询证明、房子转让的契税完税证、受让方房地产权证、房子转让的出售发票。
3、调集到异地作业且搬运住所公积金缴存地、夫妻两地分居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所的(该景象不包含在端州区、鼎湖区、高要市三地之间夫妻两地分居或调集作业):在原作业地购房请求提取过住所公积金,在新作业地新购自住住所(夫妻两边曾经都没有在新作业地购房提取过住所公积金),能够新购住所提取,夫妻两地分居的,夫妻两边在作业所在地各以一套自住住所提取,提取的额度不能互补。
4、原提取的那一套住所离婚协议或司法判定归属对方的,离婚两年后,新购住所能够提取住所公积金。
(四)以上一切触及到第二套住所提取景象,核算额度须减去已提取过的住所公积金。如属告贷的,首期减去已提取的金额后为负数的,只能提取还贷金额。
(五)自建房的参照上述(一)至(四)点处理。
第十三条 曾提取过住所公积金但未享用过住所公积金告贷方针的,不须补缴,可请求住所公积金告贷。原提取的那一套住所未出售的,在还贷满三年后按原提取方法持续请求住所公积金的提取,原提取的那一套住所已出售的,按购买第二套住所的提取规则处理。
第十四条 旧住所加装电梯请求提取住所公积金:房地产一切权人及其爱人、爸爸妈妈、子女出资加装电梯,请求提取住所公积金的,每人只能提取一次,所提取总额不得超越缴存人家庭所分摊装置电梯的费用。供给以下资料:
1、房地产权证;
2、修建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须发证组织盖章承认);
3、装置电梯费用分摊协议及其他有用证明资料;
4、经处理中心(处理部)作业人员现场勘测的资料;
5、身份证(以爱人身份请求的,须供给结婚证,以子女或爸爸妈妈身份请求的,须供给户籍簿或联系证明)
第十五条 提早还贷转商业告贷账户的提取,按要求在处理部分就事货台填写提取请求表,
(一)提早还贷转商业告贷账户的,资料包含提早还贷请求书,当月告贷银行余额单,在告贷余额的额度内批阅提取金额,将资金转入告贷账户;告贷账户户名为缴存人自己的,能够代理,为别人户名(原则上是爱人或联名人)的,不能代理,只能缴存人自己处理,请求人须在批阅后10天内到承办银行网点处理转帐手续;
(二)已在告贷银行处理提早还贷扣款手续的,供给提早还贷进账单或对账单(银行盖章);
第十六条 特困状况请求提取住所公积金
(一)患严重疾病、意外重伤的:供给医院出具的医疗确诊证明或伤残判定、医院相关医治费用的凭据(住院费用清单、收据、医保报销资料),缴存人及爱人、爸爸妈妈、子女算计提取的额度不得超越个人承当的医疗费用)。
(二)被归入城乡居民最低日子保证规模的缴存人请求提取住所公积金的:在享用城乡居民最低日子保证期间提出请求,供给当地民政部分发放的贫困家庭低保证明(《城乡居(村)民最低日子保证金领取证》)。
(三)遇到其它突发事件,形成家庭严重困难的:供给有关证明资料,经处理中心审阅赞同。
第十七条 个人开户时存在提取销户后3个月之内涵同一单位从头开户景象的,须3个月后才干开户,而且一起应补缴欠缴的以及销户时提取的金额。
第十八条 本须知中的“购房、还贷、缔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所”触及的住所,请求人(或家庭成员)须具有一切权。
第十九条 夫妻单独以购房、建房、租房提取的,另一方如需提取公积金,也需供给婚姻证明,夫妻两边只能提取同一套住所。
第二十条 住所公积金告贷的,以我中心事务体系的数据为准,不需另供给住所公积金告贷合同及还贷凭据。
第二十一条 提取额度的核算方法阐明:
(一)缴存人及其家庭成员、购房联名人以同一套住所请求提取住所公积金的,应算计其提取额度。
(二)提取住所公积金触及家庭成员或婚前婚后景象的,应当供给家庭成员的身份证、结婚证、户籍簿等证明资料。
(三)初次提取与提早还贷提取的金额与额度的差额,这以后能够追溯,两种景象别离只能追溯核算一次(该房已出售的不能追溯)。(注:因为新住所公积金事务处理体系的原因,此项事务展开时刻另行告诉)
第二十二条 (一)本须知的“住所告贷”指购买自住个人一手住所(二手住所)告贷或建房告贷,购买商铺、装饰、购车等出资性或消费性典当告贷不能提取住所公积金。(二)“家庭成员”指缴存人爱人及其未婚子女。
第二十三条 购买二手房请求提取住所公积金的,同一套房在一年内凭该套房最多只能提取一次。
第二十四条 批阅时限:三个作业日,如须核对、查档、弥补资料、异地购房及追溯提取等特别状况的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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