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监管秩序罪构成要件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26 00:20
在看守所、拘留所以及监狱等等拘押场所,也是有一套比较完好的监管次序的,而要是有人对这个次序进行了损坏的话,到达必定规范的就会构成损坏监管次序罪。那么,损坏监管次序罪构成要件是什么?今日,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损坏监管次序罪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略的客体,便是我国劳改机关的监押办理次序。详言之,损坏监管次序罪的客体要件,便是我国劳改机关在有关的法令、法规、规章和规矩的调节下,构成的监押、办理监犯的一种正常的社会状况。监管次序是社会次序的一种,是社会次序在劳改机关这个特别场所的特别表现。
其一,监管次序是劳改机关、劳改机关的干警和劳改机关中服刑的罪犯相互间构成的赏罚与被赏罚、强制与被强制、改造与被改造的活动状况。
其二,监管次序是在国家有关劳作改造的法令、法规、规章以及各个劳作机关的纪律、准则等行为规矩、规范的调节下构成的。监管次序是罪犯恪守监狱等的规章纪律,遵守办理,施行改造责任的行为。
其三,监管次序具有清晰的目的性。任何社会次序的树立,都是为了完成必定自的,树立监管次序的目的,就微观而言,是为了保护必定的阶层操控,从其直接目的看,则是国家要使用这一次序的树立,赏罚和改造罪犯、预防违法,完本钱法所建立的赏罚的功用。
损坏监管次序的行为对劳改机关以致全体司法机制的损害,实质上是对全体社会的损害。但这儿咱们讲的对社会的损害,是指除此之外该种行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首要,损坏监管次序行为形成社会成员对司法机关的不信任感。一般大众的观念,总以为监狱是暴力强制机关,罪犯在其间应老老实实承受赏罚,施行改造,一且闻听狱中呈现违法损害行为,则不免以为监管者无能,而当呈现罪犯在狱中遭到不法侵略时,更易发生对监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误解。
一同,因为损坏监管次序行为导致赏罚的赏罚性得不到应有的表现,则大众也易构成对违法追查判处了也无实践效果的知道,然后损失对整个司法机关的决心。
其次,损坏监管次序行为形成社会公众遍及的不安全感。罪犯以有罪之身,在暴力机关的严厉操控下尚敢肆无忌惮,标明其人身危险性极大,其损害行为足以给广阔大众形成遍及的心思挟制。因为,狱中尚敢如此,如放之社会,其猖獗将不可思议,这种现象将会形成大众安全感的丢失。
保护监管次序具有极其重要的含义。优秀的监管次序,是劳改机关有用地行使对监犯办理改造的保证,是促进监犯认罪受刑、痛改前非的保证,也是从全体上进步劳改机关对监犯改造质量的保证。
现在,在我国,承当履行赏罚、赏罚和改造监犯的劳改机关有五种:(1)监狱。即施行最严厉办理,关押改造不宜从事监外活动的严重刑事犯的劳改场所。(2)劳作改造管束队。简称劳改队。即监管适宜在监外劳作的刑事犯的劳改场所。首要收押被判处有期徒刑而刑期在一年以上不属于监狱收押规划的罪犯。(3)少年犯管束所。即监管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少年罪犯的劳改场所。(4)看守所。看守所首要是拘押未决犯的场所。但它亦可监管被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不方便送往劳作改造管束队履行的罪犯。故而看守所亦属劳改机关之一。(5)拘役所。即监管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的劳改场所。
上述劳改机关,关押监犯有多有少,但不论单位规划的巨细,都需求一个杰出的监管次序。保护这种杰出的次序,一方面需求广阔劳改干警严厉执法,严厉缜密地做好办理;另一方面,还需求使用赏罚来赏罚那些严重损害监管次序的违法活动。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依法被关押的罪犯,有法定损坏监管次序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行为。
1、损坏监管次序罪的时刻,是指罪犯被劳改机关监管的期间。监管期间是法定期间,便是说,罪犯被监管的时刻,有必要有合法的依据。只要在被合法监管的时刻内,被监管者才有或许构本钱罪。假如劳改机关违背法令规则,对不该收押的而予以收押,对应当开释的而不及时开释,这种过错拘押的时刻,不是本罪的违法时刻,换言之,在被违法拘押的时刻内,被拘押者一般不构成波折监管次序罪。但这只限于被违法关押者施行个体性的波折监管次序行为,如回绝劳作、不服管束、绝食等,因为行为人本系被错押,并无被强制劳作,被强制管束的责任,施行这些行为的天然不宜治罪。但假如被错押人施行唆使、领导、安排别人波折监管次序行为的,则亦应以本罪论处。
2、损坏监管次序罪的地址,是指罪犯在劳改机关监控下服刑的任何场所。这儿讲的监控,是指拘禁操控,即劳作机关对罪犯的掠夺人身自在性质的操控办理。一般状况下,本罪的违法地址,限于监狱、劳改队、少年犯管束所、拘役所和看守所等劳改机关。但监犯在下述几种特别场所施行损坏监押办理活动的,也构本钱罪。(1)外出劳作作业场所。一些劳改队常常有外出劳作使命,比方外出筑路、工程修建等,监犯外出劳作时,仍处于实质上的被掠夺人身自在的状况中,遭到劳改机关的严厉操控办理。在这些场所施行损坏监管改造行为的,能够构成损坏监管次序罪。(2)在监押移交途中。首要是劳改机关大规划地团体遣送一些监犯到特定的劳改场所,如将内地的劳改犯团体遣送到新疆、甘肃等地,在遣送途中,也存在拘禁办理问题,也需求杰出的监管次序。被押送的监犯假如不遵守办理,施行损坏活动的,也能够构成损坏监管次序罪;(3)监犯在其他暂时监管场所也能够构本钱罪。如劳改机关安排监犯团体外出观赏学习的场所等。
罪犯在非监管的时刻和场所施行损害行为,不能构本钱罪。如单个监犯使用回家省亲、外出就事、监外就医等时机,施行损害行为,因为其施行损害行为的时刻和地址不是在劳改机关的有用监控下,一般地讲构不成对监管次序的损害,也不构成损坏监管次序罪。
3、损坏监管次序的行为表现为:
(1)殴伤监管人员。所谓殴伤,是指对监管人员施行拳打脚踢等细微的暴力,其意在形成监管人员的肉体苦楚,一般不会形成被殴伤者身体安排完好及身体器官功用的损坏。即便形成损坏,也只限于轻伤的规划。假如致人重伤甚或逝世的,则应以成心损伤罪、成心杀人罪等论处。所谓监管人员,则是指在监狱、未成年犯管束年、劳作改造队、看守所、拘役所等监管场所依法对罪犯施行监督、管束的工作人员。
(2)安排其他被监管人损坏监管次序。所谓安排,是指派用比如劝说、威逼、迷惑、蛊惑、挟制、离间等手法招集、纠合别人一同去施行损坏监管次序的行为。至于安排者自身是否施行损坏行为的施行行为以及被安排者是否施行了损坏行为,则不影响本罪建立。被监管人,在这儿不仅指罪犯,也包含与安排者在同一监管场所的一切被监管人员,如看守所中被依法关押、监管的违法嫌疑人、被告人等。此外,还应留意的是,这种状况的被监管人施行的损坏监管次序的行为,不仅指本罪行为的4种行为,并且还包含监狱法第58条规则的其他比如拒不参加劳作或许消极怠工,经教育不改的;以自伤、自残手法躲避劳作的;在生产劳作中成心违背操作规程或许有意损坏生产工具的等等行为。
(3)聚众捣乱,打乱正常监管次序。所谓聚众,是指集合、纠合3人以上。所谓捣乱,是指哄闹、制造事端,如攻击监管人员;鼓动别人绝食、停工、挟制干警表明反对;不遵从监管人员依法管束;随意寻衅滋事:等等。本种行为只要安排者才干构成。被安排者假如施行损坏监管次序行为,构成违法的,则应当依其他行为办法而确定构本钱罪。
(4)殴伤、体罚或许指派别人殴伤、体罚其他被监管人员。所谓体罚,是指采纳罚跪、罚站、罚冻、罚饿、罚晒、不许睡觉等办法给被体罚人形成肉体苦楚。所谓别人,是指除罪犯以外的其别人员,包含被依法拘留、拘捕的违法嫌疑人、被告人等的被监管人员。被殴伤、体罚者,则既能够是已决罪犯,也能够是未决罪犯如一同在看守所的被拘留、拘捕的人员等。
4、损坏监管次序行为,只要在情节严重时,才构成违法,所谓情节严重,一般指屡次殴伤监管人员或许为抵抗改造而殴伤监管人员或许殴伤监管人员致伤的:屡次安排其他被监管人损坏监管次序或许安排的人数很多或许树立了较严密安排方式损坏监管次序的;屡次聚众捣乱打乱监管次序或许聚众绝食影响恶劣或许聚众冲击工作场所损坏资产的;屡次殴伤、体罚、指派别人殴伤体罚其他被监管人或许致人损伤的;兼有本条所述的多种损坏监管次序的行为或许成为“牢房霸”的。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特别主体。也便是说,构成该罪的主体,必定是具有特定身份的天然人,即被依法判处赏罚,并被强制在劳改机关服刑的罪犯。该罪的主体具有两个条件;榜首,犯有罪行;第二,经司法机关判定或决议而被收押在劳改机关。这是区别该罪主体和非该罪主体的根本规范。
一般状况下,该罪主体包含巳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以上赏罚而在监狱、劳改队、少年犯管束所、看守所服刑的罪犯(即在押犯)。非在押犯尽管不能独自成为本罪的主体,可是,非在押监犯与在押监犯相勾结,唆使、安排、策划、协助在押监犯施行波折监管次序行为的,能够构本钱罪的共犯。
下列状况不属于本罪主体:
其一,因受行政处理而被掠夺或许约束人身自在的人。
在我国,被适用掠夺或约束人身自在的行政处理的人首要有以下三种:
一是被行政(治安)拘留的人。指因施行细微的损害行为冒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办理处分法令》,而被公安机关作拘留处分的人。这类人是被公安机关作短期掠夺人身自在处分,并且一般也是在看守所履行,但因为其不是罪犯,并且掠夺自在期限极短,按规则收押期间与刑事犯要分担分押。一般很少呈现严重损害看守所次序的状况,故而不属于损坏监管次序罪的主体。
二是被劳作教养的人。劳作教养是司法行政机关对具有屡次违法行为,但又不行刑事责任的人所作的一种行政处理,它不具有赏罚的性质。一般以为,劳作教养仅仅约束必定程度的人身自在,而不是掠夺人身自在,履行的根本方针是教育感染为主,赏罚的成份很小,履行的场所是各地大中城市建立的劳教所,而不是劳改机关。因此劳教人员不能成为损坏监管次序罪的主体。
三是被判处赏罚但未收监履行的罪犯。在被确定有罪并判处赏罚的监犯中,有一部分系判处非掠夺人身自在的赏罚;另一部分虽被判处自在刑,但因种种原因未被劳改机关收押。这部分监犯因不在劳改机关的监押操控下,故而也不能成为损坏监管次序罪的主体。这类人有如下几种:“一是被判处控制、罚金、没收产业、掠夺政治权利(后者系独立适用)的人;二是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一同宣告缓刑的人;三是被假释的罪犯;四是因患病保外就医或因其他原因监外履行的罪犯。
四、片面要件
本罪在片面方面表现为直接成心,即有必要具有抵抗改造的违法目的,直接成心和过错不构本钱罪。
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是损害劳改机关监管次序的行为,而成心施行该行为以寻求对监管次序之损害的心思状况。违法动机则或许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为了宣泄对司法机关的不满情绪,有的是为了满思某种私欲,有的则是为了到达一些不合法的要求。但不论出于什么动机,一般并不影响本罪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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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坏监管次序罪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略的客体,便是我国劳改机关的监押办理次序。详言之,损坏监管次序罪的客体要件,便是我国劳改机关在有关的法令、法规、规章和规矩的调节下,构成的监押、办理监犯的一种正常的社会状况。监管次序是社会次序的一种,是社会次序在劳改机关这个特别场所的特别表现。
其一,监管次序是劳改机关、劳改机关的干警和劳改机关中服刑的罪犯相互间构成的赏罚与被赏罚、强制与被强制、改造与被改造的活动状况。
其二,监管次序是在国家有关劳作改造的法令、法规、规章以及各个劳作机关的纪律、准则等行为规矩、规范的调节下构成的。监管次序是罪犯恪守监狱等的规章纪律,遵守办理,施行改造责任的行为。
其三,监管次序具有清晰的目的性。任何社会次序的树立,都是为了完成必定自的,树立监管次序的目的,就微观而言,是为了保护必定的阶层操控,从其直接目的看,则是国家要使用这一次序的树立,赏罚和改造罪犯、预防违法,完本钱法所建立的赏罚的功用。
损坏监管次序的行为对劳改机关以致全体司法机制的损害,实质上是对全体社会的损害。但这儿咱们讲的对社会的损害,是指除此之外该种行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首要,损坏监管次序行为形成社会成员对司法机关的不信任感。一般大众的观念,总以为监狱是暴力强制机关,罪犯在其间应老老实实承受赏罚,施行改造,一且闻听狱中呈现违法损害行为,则不免以为监管者无能,而当呈现罪犯在狱中遭到不法侵略时,更易发生对监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误解。
一同,因为损坏监管次序行为导致赏罚的赏罚性得不到应有的表现,则大众也易构成对违法追查判处了也无实践效果的知道,然后损失对整个司法机关的决心。
其次,损坏监管次序行为形成社会公众遍及的不安全感。罪犯以有罪之身,在暴力机关的严厉操控下尚敢肆无忌惮,标明其人身危险性极大,其损害行为足以给广阔大众形成遍及的心思挟制。因为,狱中尚敢如此,如放之社会,其猖獗将不可思议,这种现象将会形成大众安全感的丢失。
保护监管次序具有极其重要的含义。优秀的监管次序,是劳改机关有用地行使对监犯办理改造的保证,是促进监犯认罪受刑、痛改前非的保证,也是从全体上进步劳改机关对监犯改造质量的保证。
现在,在我国,承当履行赏罚、赏罚和改造监犯的劳改机关有五种:(1)监狱。即施行最严厉办理,关押改造不宜从事监外活动的严重刑事犯的劳改场所。(2)劳作改造管束队。简称劳改队。即监管适宜在监外劳作的刑事犯的劳改场所。首要收押被判处有期徒刑而刑期在一年以上不属于监狱收押规划的罪犯。(3)少年犯管束所。即监管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少年罪犯的劳改场所。(4)看守所。看守所首要是拘押未决犯的场所。但它亦可监管被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不方便送往劳作改造管束队履行的罪犯。故而看守所亦属劳改机关之一。(5)拘役所。即监管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的劳改场所。
上述劳改机关,关押监犯有多有少,但不论单位规划的巨细,都需求一个杰出的监管次序。保护这种杰出的次序,一方面需求广阔劳改干警严厉执法,严厉缜密地做好办理;另一方面,还需求使用赏罚来赏罚那些严重损害监管次序的违法活动。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依法被关押的罪犯,有法定损坏监管次序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行为。
1、损坏监管次序罪的时刻,是指罪犯被劳改机关监管的期间。监管期间是法定期间,便是说,罪犯被监管的时刻,有必要有合法的依据。只要在被合法监管的时刻内,被监管者才有或许构本钱罪。假如劳改机关违背法令规则,对不该收押的而予以收押,对应当开释的而不及时开释,这种过错拘押的时刻,不是本罪的违法时刻,换言之,在被违法拘押的时刻内,被拘押者一般不构成波折监管次序罪。但这只限于被违法关押者施行个体性的波折监管次序行为,如回绝劳作、不服管束、绝食等,因为行为人本系被错押,并无被强制劳作,被强制管束的责任,施行这些行为的天然不宜治罪。但假如被错押人施行唆使、领导、安排别人波折监管次序行为的,则亦应以本罪论处。
2、损坏监管次序罪的地址,是指罪犯在劳改机关监控下服刑的任何场所。这儿讲的监控,是指拘禁操控,即劳作机关对罪犯的掠夺人身自在性质的操控办理。一般状况下,本罪的违法地址,限于监狱、劳改队、少年犯管束所、拘役所和看守所等劳改机关。但监犯在下述几种特别场所施行损坏监押办理活动的,也构本钱罪。(1)外出劳作作业场所。一些劳改队常常有外出劳作使命,比方外出筑路、工程修建等,监犯外出劳作时,仍处于实质上的被掠夺人身自在的状况中,遭到劳改机关的严厉操控办理。在这些场所施行损坏监管改造行为的,能够构成损坏监管次序罪。(2)在监押移交途中。首要是劳改机关大规划地团体遣送一些监犯到特定的劳改场所,如将内地的劳改犯团体遣送到新疆、甘肃等地,在遣送途中,也存在拘禁办理问题,也需求杰出的监管次序。被押送的监犯假如不遵守办理,施行损坏活动的,也能够构成损坏监管次序罪;(3)监犯在其他暂时监管场所也能够构本钱罪。如劳改机关安排监犯团体外出观赏学习的场所等。
罪犯在非监管的时刻和场所施行损害行为,不能构本钱罪。如单个监犯使用回家省亲、外出就事、监外就医等时机,施行损害行为,因为其施行损害行为的时刻和地址不是在劳改机关的有用监控下,一般地讲构不成对监管次序的损害,也不构成损坏监管次序罪。
3、损坏监管次序的行为表现为:
(1)殴伤监管人员。所谓殴伤,是指对监管人员施行拳打脚踢等细微的暴力,其意在形成监管人员的肉体苦楚,一般不会形成被殴伤者身体安排完好及身体器官功用的损坏。即便形成损坏,也只限于轻伤的规划。假如致人重伤甚或逝世的,则应以成心损伤罪、成心杀人罪等论处。所谓监管人员,则是指在监狱、未成年犯管束年、劳作改造队、看守所、拘役所等监管场所依法对罪犯施行监督、管束的工作人员。
(2)安排其他被监管人损坏监管次序。所谓安排,是指派用比如劝说、威逼、迷惑、蛊惑、挟制、离间等手法招集、纠合别人一同去施行损坏监管次序的行为。至于安排者自身是否施行损坏行为的施行行为以及被安排者是否施行了损坏行为,则不影响本罪建立。被监管人,在这儿不仅指罪犯,也包含与安排者在同一监管场所的一切被监管人员,如看守所中被依法关押、监管的违法嫌疑人、被告人等。此外,还应留意的是,这种状况的被监管人施行的损坏监管次序的行为,不仅指本罪行为的4种行为,并且还包含监狱法第58条规则的其他比如拒不参加劳作或许消极怠工,经教育不改的;以自伤、自残手法躲避劳作的;在生产劳作中成心违背操作规程或许有意损坏生产工具的等等行为。
(3)聚众捣乱,打乱正常监管次序。所谓聚众,是指集合、纠合3人以上。所谓捣乱,是指哄闹、制造事端,如攻击监管人员;鼓动别人绝食、停工、挟制干警表明反对;不遵从监管人员依法管束;随意寻衅滋事:等等。本种行为只要安排者才干构成。被安排者假如施行损坏监管次序行为,构成违法的,则应当依其他行为办法而确定构本钱罪。
(4)殴伤、体罚或许指派别人殴伤、体罚其他被监管人员。所谓体罚,是指采纳罚跪、罚站、罚冻、罚饿、罚晒、不许睡觉等办法给被体罚人形成肉体苦楚。所谓别人,是指除罪犯以外的其别人员,包含被依法拘留、拘捕的违法嫌疑人、被告人等的被监管人员。被殴伤、体罚者,则既能够是已决罪犯,也能够是未决罪犯如一同在看守所的被拘留、拘捕的人员等。
4、损坏监管次序行为,只要在情节严重时,才构成违法,所谓情节严重,一般指屡次殴伤监管人员或许为抵抗改造而殴伤监管人员或许殴伤监管人员致伤的:屡次安排其他被监管人损坏监管次序或许安排的人数很多或许树立了较严密安排方式损坏监管次序的;屡次聚众捣乱打乱监管次序或许聚众绝食影响恶劣或许聚众冲击工作场所损坏资产的;屡次殴伤、体罚、指派别人殴伤体罚其他被监管人或许致人损伤的;兼有本条所述的多种损坏监管次序的行为或许成为“牢房霸”的。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特别主体。也便是说,构成该罪的主体,必定是具有特定身份的天然人,即被依法判处赏罚,并被强制在劳改机关服刑的罪犯。该罪的主体具有两个条件;榜首,犯有罪行;第二,经司法机关判定或决议而被收押在劳改机关。这是区别该罪主体和非该罪主体的根本规范。
一般状况下,该罪主体包含巳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以上赏罚而在监狱、劳改队、少年犯管束所、看守所服刑的罪犯(即在押犯)。非在押犯尽管不能独自成为本罪的主体,可是,非在押监犯与在押监犯相勾结,唆使、安排、策划、协助在押监犯施行波折监管次序行为的,能够构本钱罪的共犯。
下列状况不属于本罪主体:
其一,因受行政处理而被掠夺或许约束人身自在的人。
在我国,被适用掠夺或约束人身自在的行政处理的人首要有以下三种:
一是被行政(治安)拘留的人。指因施行细微的损害行为冒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办理处分法令》,而被公安机关作拘留处分的人。这类人是被公安机关作短期掠夺人身自在处分,并且一般也是在看守所履行,但因为其不是罪犯,并且掠夺自在期限极短,按规则收押期间与刑事犯要分担分押。一般很少呈现严重损害看守所次序的状况,故而不属于损坏监管次序罪的主体。
二是被劳作教养的人。劳作教养是司法行政机关对具有屡次违法行为,但又不行刑事责任的人所作的一种行政处理,它不具有赏罚的性质。一般以为,劳作教养仅仅约束必定程度的人身自在,而不是掠夺人身自在,履行的根本方针是教育感染为主,赏罚的成份很小,履行的场所是各地大中城市建立的劳教所,而不是劳改机关。因此劳教人员不能成为损坏监管次序罪的主体。
三是被判处赏罚但未收监履行的罪犯。在被确定有罪并判处赏罚的监犯中,有一部分系判处非掠夺人身自在的赏罚;另一部分虽被判处自在刑,但因种种原因未被劳改机关收押。这部分监犯因不在劳改机关的监押操控下,故而也不能成为损坏监管次序罪的主体。这类人有如下几种:“一是被判处控制、罚金、没收产业、掠夺政治权利(后者系独立适用)的人;二是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一同宣告缓刑的人;三是被假释的罪犯;四是因患病保外就医或因其他原因监外履行的罪犯。
四、片面要件
本罪在片面方面表现为直接成心,即有必要具有抵抗改造的违法目的,直接成心和过错不构本钱罪。
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是损害劳改机关监管次序的行为,而成心施行该行为以寻求对监管次序之损害的心思状况。违法动机则或许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为了宣泄对司法机关的不满情绪,有的是为了满思某种私欲,有的则是为了到达一些不合法的要求。但不论出于什么动机,一般并不影响本罪的建立。
假如您状况比较复杂,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令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