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规定的消费者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17 09:40
网友发问:
单位是否为顾客?
律师回答:
单位不是顾客。顾客权益维护法第二条规则:“顾客为日子消费需求购买、运用产品或许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维护;本法未作规则的,受其他有关法令、法规维护。”单位尽管也能够缔结买卖合同而接受必定的产品,或缔结有关服务合同而接受必定的服务,但就日子消费而言,单位本身不能直接运用某种产品或直接接受某种服务,也就是说不能从事某种日子消费。其在购买某种产品或接受某种服务今后,仍是需求将这些产品或服务转化为个人的消费。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单位能够作为产品的买受人,服务合同的缔结者,但不能作为终究的顾客。社会安排和单位的“品格”是法令拟制的,它们本身不能直接进行日子消费。这些安排、单位具有的消费行为,总要以什物或服务的方式,有偿或无偿地转归个人消费,接受消费权益的主体仍然是个人。所以,顾客仅仅对自然人个人而言,不包括社会安排和单位。
作为法人或非法人集体,基本上不可能“为日子消费需求”而购买、运用产品,即便是购买了公民一般用来消费的产品,其意图也往往为了工作,或为员工发放福利等非日子需求的。因而,单位不该当归于顾客。
顾客权益维护法令为了平衡买卖两边当事人的利益,有必要对作为顾客的个人进行特别维护,但没有必要对单位进行特别维护。如果与经营者之间呈现了胶葛,两边均能够经过合同建议权力,并受合同法的调整。
单位是否为顾客?
律师回答:
单位不是顾客。顾客权益维护法第二条规则:“顾客为日子消费需求购买、运用产品或许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维护;本法未作规则的,受其他有关法令、法规维护。”单位尽管也能够缔结买卖合同而接受必定的产品,或缔结有关服务合同而接受必定的服务,但就日子消费而言,单位本身不能直接运用某种产品或直接接受某种服务,也就是说不能从事某种日子消费。其在购买某种产品或接受某种服务今后,仍是需求将这些产品或服务转化为个人的消费。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单位能够作为产品的买受人,服务合同的缔结者,但不能作为终究的顾客。社会安排和单位的“品格”是法令拟制的,它们本身不能直接进行日子消费。这些安排、单位具有的消费行为,总要以什物或服务的方式,有偿或无偿地转归个人消费,接受消费权益的主体仍然是个人。所以,顾客仅仅对自然人个人而言,不包括社会安排和单位。
作为法人或非法人集体,基本上不可能“为日子消费需求”而购买、运用产品,即便是购买了公民一般用来消费的产品,其意图也往往为了工作,或为员工发放福利等非日子需求的。因而,单位不该当归于顾客。
顾客权益维护法令为了平衡买卖两边当事人的利益,有必要对作为顾客的个人进行特别维护,但没有必要对单位进行特别维护。如果与经营者之间呈现了胶葛,两边均能够经过合同建议权力,并受合同法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