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并程序和条件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24 12:36
公司兼并的程序和条件1、拟兼并的两边缔结兼并协议2、经过兼并协议 《公司法》规则,公司兼并需经过股东大会特别抉择经过,其间,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对公司兼并做出抉择,有必要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经过,国有独资公司的兼并应由国家授权出资的组织或许国家授权的部分抉择。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对公司兼并做出抉择,有必要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经过。3、编制资产负债表和产业清单4、告诉债款人和布告 《公司法》规则,公司应当自做出兼并抉择之日起10日内告诉债款人,并于30日内涵报纸上至少布告三次。债款人自接到告诉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告诉书的自第一次布告之日起90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款或供给相应的担保。不清偿债款或许不供给相应的担保的,公司不得兼并。公司兼并时,兼并各方的债款、债款,应当由兼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许新设的公司继承。5、主管机关的同意 《公司法》规则,股份有限公司的兼并有必要经国务院授权部分或许省级人民政府同意。6、处理公司改变或设立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