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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四种违法使用需注意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03 21:07

医疗器械品种繁复,用处广泛,在运用时能否保证其安全有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近几年来,医疗器械运用不良陈述不断增多,违法违规运用医疗器械的行为时有发生。作为一名执法人员,本文作者将近几年来所见所闻的医疗器械违法现象总结起来,以飨读者。
现在各级医院、村卫生室、单位医务室、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个别诊所、计划生育技能服务机构等(以下总称运用单位)是运用医疗器械的主力军。调研发现,这些单位的相关人员十分重视医学、药学等专业知识的学习,可是对有关医疗器械的法令、法规和规章却知之甚少,难以较好地做到合法运用医疗器械,保证医疗器械的安全、有用,更好地保证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违法景象一:运用过期的医疗器械
事例:2007年6月8日,执法人员在某医院库房查看时,发现该库房里的一类医疗器械“一次性运用薄膜手套”有用期至2007年5月10日。该医院医疗器械出库单显现:5月20日保健科收取上述手套10袋。执法人员到保健科进一步查询发现,上述手套现已运用6袋,库存4袋。本案中,该医院运用的手套现已过期。
定性:这种运用过期器械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则,应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进行处分。
违法景象二:运用冒充的医疗器械
1.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或许包装标识等标明的出产企业不存在。
事例:某镇卫生院运用的医疗器械“心电归纳剖析体系”合格证标明出产企业为北京某医药企业。该卫生院供给的上述器械注册证编号:京药器监(准)字02第101185号,出产企业答应证编号:京药管械出产许20000118号,发证机关均为: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但经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协查,该出产企业并未获得《医疗器械出产企业答应证》,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也从未核发注册号为“京药器监(准)字02第101185号”的注册证。
定性:上述器械为未经注册的冒充产品。本案中,某镇卫生医院运用“心电归纳剖析体系”的行为应当定性为运用无产品注册证书的医疗器械。
2.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或许包装标识等标明的出产企业尽管存在,可是医疗器械并非该企业出产。
事例:某医院运用的医疗器械“WM-Ⅱ型微米光治疗仪”机身标签标明出产企业为大连某公司,未标明注册号、医疗器械出产企业答应证号等内容。经大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协查,该出产企业为合法的器械出产企业,可是从未出产过“WM-Ⅱ型微米光治疗仪”。上述产品为冒充的无产品注册证书的医疗器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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