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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发生现金支票的收付业务怎么处理账务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27 05:12
企业发作现金的收付事务,有必要获得或填制原始凭据,作为收付款的书面证明。
例如,企业向银行提取现金,要签发现金支票,以支票存根作为提取现金的证明;将现金存入银行,要填写进账单,以银行加盖印章后退回的进账单回单作为存入现金的证明;收进零散小额出售款,应以出售部分开出的发票副本作为收款证明;付出员工差旅费的告贷,要获得经有关领导同意的告贷单,作为付款的证明等等。
所有这些作为收付款证明的原始凭据,财会部分要进行仔细的审阅。审阅时应留意每笔金钱出入是否契合现金管理制度的规则,是否契合开支规范,是否有同意的方案,原始凭据中规则的项目是否填写完全,数字是否正确,手续是否齐备等。通过审阅无误后的原始凭据,即可据以填制收款凭据或付款凭据,处理现金出入事务。
出纳人员在收付现金今后,应在记账凭据或原始凭据上加盖“收讫”或“付讫”的戳记表明金钱现已收付。通过审阅签证后的收、付款凭据,即可据以挂号账簿。
收款凭据和付款凭据是用于现金和银行存款收付事务核算的根据。为了防止填制凭据和记账的重复,在实践工作中,关于从银行提取现金,或将现金存入银行时,应按照收付款事务触及的贷方科目填制记账凭据。
例如,从银行提取现金时只填制银行存款付款凭据,作为借记“库存现金”科目和贷记“银行存款”科目的根据,不再填制现金收款凭据;将现金存入银行时,只填制现金付款凭据,作为借记“银行存款”科目和贷记“库存现金”科目的根据,不再填制银行存款收款凭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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