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
资讯
>
正文
职工跨省份或地区就业时,《社会保险法》里对此有相关规定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10 05:46
律师:《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二条规则,个人跨统筹区域工作的,其根本医疗保险联系随自己搬运,缴费年限累计核算。
登录
|
注册
|
电脑版
Copyright ©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