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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税收筹划成功的案例都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22 18:37

企业税收谋划是为企业经营管理服务的,它应该契合企业的价值方针。企业的价值方针是获取最大的折现净现金流量。故成功税务谋划亦应该是使企业取得最大折现净现金流量。
现在常见的税收谋划成功规范有如下几种:
1、某种税肯定金额削减;2、一切税负肯定金额削减;3、净赢利最大化;4、折现的净现金流量最大化。上述税收谋划规范中,除了第四种外,其他都是不完整的。
事例:分拆运送事务建立子公司
某税务师事务所2004年承受了A公司的一个税收谋划使命。A公司是一家从事冷饮食物的公司,企业出售食物时公司的内部车队担任运送。公司2000年运送出售产品全年的不含税出售额为21000万元(含税24570万元),当年发作的本钱费用算计为18000万元,其间可抵扣进项的金额为10000万元,不行抵扣的金额为8000万元。经测算,21000万元的出售额中运送费用占1100万元的运送费用,而运费中可抵扣的油料费用和修补费用占280万元,不行抵扣的费用占820万元。企业增值税率为17%,交通运送业税率为3%,城建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为3%.
公司管理层以为运送费用缴17%的增值税有点亏,要求税务师事务所想办法下降企业总税负,完成公司赢利的最大化。谋划员老李在承受公司使命后,通过一番细心研讨,提出了一种谋划计划:企业把运送事务分隔成为一个独立的运送子公司。在分拆建立运送公司后,每年会添加人工费4万元和管理费用3万元算计7万元。
剖析
谋划前:企业应纳的增值税21000×17%-10000×17%=1870(万元);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为1870×7% 1870×3%=187(万元);企业所得税为(21000-18000-187)×33%=928(万元);净赢利21000-18000-187-929=1884(万元)。
谋划后分为两种状况:若购货方为小规模交税人,由于购方勿需进项抵扣,新建立运送公司每年1200万元的含税出售收入能够坚持不变。分立后的A公司出售额含税为23370(不含税出售额为19974万元)。分立后的A公司与运送公司应纳增值税与经营税算计为19974×17%-(10000-280)×17% 1200×3%=1779(万元)。两公司应纳的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为1779×(7% 3%)=178(万元);两公司应纳的所得税为[(19974 1200)-(18000 280×17%)-36-178-7]×33%=959(万元);两公司净赢利为(19974 1200)-(18000 7 280×17%)-36-178-959=1946(万元)。由于分拆后的两公司净赢利添加1946-1885=61(万元),此计划可行。
假如购货方为一般交税人,此刻对运送公司而言:购货方本来的购货本钱为1200÷1.17=1026(万元),174万元的销项为对方的抵扣项。按买卖规律,企业的谋划不能使买卖的对方利益受损,不然的话买卖不能建立。此刻的运费收入1026÷(1-7%)=1103(万元)时购货方抵扣后的本钱仍为1026万元。运送公司出售收入最大或许是每年1103万元。分立后的A公司出售额含税为23370(不含税出售额为19974万元)。新建立的运送公司经营收入为1103万元。分立后的A公司与运送公司应纳增值税与经营税算计为19974×17%-(10000-280)×17% 1103×3%=1777(万元)。两公司应纳的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为1776.27×(7% 3%)=178(万元);两公司应纳的所得税为[(19974 1103)-(18000 7 280×17%)-33-177]×33%=928(万元);两公司净赢利为(19974 1103)-(18000 7 280×17%)-33-177-928=1885(万元)。由于公司净赢利较分立前添加1885-1885=0(万元),此计划不具有实用价值。
下面是公司分立前后的一组数据:分立前,A公司应纳增值税为1870万元,城建税和教育附加187万元,所得税为928万元,税负小计2985万元,税后净利1885万元。当购方为小规模交税人时,A公司应纳增值税为1743万元,经营税36万元,城建税和教育附加178万元,所得税为959万元,税负小计2916万元,税后净利1946万元。当购方为一般交税人时,A公司和运送公司应纳增值税为1743万元,经营税33万元,城建税和教育附加177万元,所得税为930万元,税负小计2883万元,税后净利1885万元。当购货方为小规模交税人时,分立收益61万元,为一般交税人时收益0万元。
点评:
从以上数据中可调查出如下几点:
1、谋划计划不是只是针对一种税进行谋划,而是针对触及的一切税种进行谋划,要计算一切的税种和。现在有些谋划事例只是针对一种税进行谋划,比较单一税种节省金额进行决议计划是不科学的。上例中A公司分立后购方为一般交税人时各税小计为2883万元,比分立前少102万元,但此计划并不具有实用价值。
2、上例A公司考虑分立公司的费用后,公司分立后要发生7万元费用,若公司分立所发生的费用大于或等于节省额,从而使税后净利无添加额。此计划亦不行行。
3、A公司在出售时要注意合同的签定。在合同中要注明运费由运送公司自己收取,开给购货方的发票是运送公司的收据。不然的话运费计入出售额上钩税则因小失大。
4、对同一公司进行谋划时,由于考虑购货方的交税身份问题,或许会对税收谋划计划采用与否发生很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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