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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驻马店购房补贴和契税补贴是怎么规定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01 05:59

12月1日,驻马店市政府办公室下发驻政办[2015]132号文件《关于促进中心城区住宅消费的施行定见》,市民购买新建产品住宅,可获得政府财务补助。
一、购房补助
1、补助目标和规模
凡本市域居民在市中心城区购买已获得产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已处理房子初次挂号(初始挂号)的新建产品住宅,且在签定产品房买卖合同之后交纳房产契税的,可请求财务购房补助。首套住宅依据购房人自己名下房产状况核定。购房人自己名下无房的,视为首套房。以市、县两级房管部分出具的无房证明为准。
2、购房补助时刻
2015年12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购买新建产品住宅的购房人,可请求购房补助。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市域农人购买首套新建产品住宅的,优先享用购房补助。
购房时刻以产品房买卖合同签定日期为准,购房面积以存案的产品房买卖合同中确认的面积为准。
以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记载事项为准,身份证和户口本挂号居住地为村民委员会的,视为农人身份。
3、补助规范
购买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的,每套可请求财务购房补助5000元;购买90-120平方米(含120平方米)的,每套可请求财务购房补助12000元;购买120平方米以上的,每套可请求财务购房补助15000元。
二、契税补助
1、补助目标和规模为
凡在驻马店市中心城区购买已获得产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已处理房子初次挂号(初始挂号)的新建产品住宅的购房人,交纳房产契税后,可请求房产契税补助。
2、补助时刻
凡在2015年12月1日之前购买新建产品住宅并签定产品房买卖合同,且在2015年12月当月交纳契税的,纳税人可请求房产契税补助。
3、补助规范
交纳契税新建产品住宅在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的,纳税人可请求财务补助2000元;交纳契税新建产品住宅在90平方米以上的,纳税人可请求财务补助3000元。
留意:
《施行定见》规则,财务补助优惠方针不得叠加享用。凡享用新建产品住宅购房补助方针的,不再享用契税补助方针;凡享用契税补助方针的,不再享用新建产品住宅购房补助方针。
已享用财务补助优惠方针的购房人(纳税人)请求处理退房(退税)手续时,有必要全额退回补助资金,再处理相关事宜,并不再享用优惠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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