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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折旧核算存在哪些问题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30 14:15
1、固定财物的价值处理和什物处理相脱节,形成固定财物折旧核算不完全,或多计提折旧,影响企业的运营效果。首要因为在实践工作中,财物的价值处理和什物处理分属不同部分。假如对固定财物不进行及时核对,就形成该入帐财物不及时入帐,或该整理作废财物未及时核减,形成固定财物价值不真实,然后导致折旧核算上的不真实、不精确,影响企业各项成本费用及赢利核算的真实性。
2、未按规则范筹计提折旧,恣意扩展或缩小计提固定财物折旧的规模,以添加或削减折旧费用,终究到达操控、操作赢利的意图。
3、未按规则选用折旧办法,首要表现为以下几种景象:
(1)不归于国家答应选用加快折旧办法计提折旧的企业,却选用加快折旧办法;(2)有些企业将国家不答应选用加快折旧办法的某类固定财物选用加快折旧办法;(3)某些归于技术进步型的企业,应选用加快折旧办法,却选用了均匀年限法或工作量法,明显不符合固定财物更新的特色。
4、未按规则确认折旧年限,导致折旧额在整个固定财物有用运用年限内的不合理,影响运营效果的精确性。
5、折旧办法和折旧年限随意改变,却未按规则处理相关报批手续,变相地恣意调整赢利(或亏本),形成运营决议计划上的失误。
6、固定财物净残值估计不合理,形成在固定财物有用运用年限折旧核算不正确,也影响企业财务效果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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