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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交房要注意什么,商品房交房注意事项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5-08 02:35
现在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将买房作为一种人生斗争的方针,买房之后购房人高高兴兴地去收房,物业却列出一大堆费用要购房人来交,并且情绪坚决:“不交钱就不交房!”这种说法合理吗?交房有哪些留意事项呢?接下因由听讼网的小编为我们整理了一些关于商品房交房要留意什么,商品房交房留意事项方面的常识,欢迎我们阅览!
收房要留意八点
1、 留意一收房留意房款约好
假如客户与开发商在合同中约好,
在房款结清之前,开发商有权顺延交给房子,则客户须结清房款之后,才干接纳商品房。
2、留意二物业费不能乱提价
依据现行规则,新建小区一般由开发商选聘物业管理公司,并签署前期物业管理协议。在签署购房合一起,开发商有义务向购房人出示业主暂时条约,就物业费等相关事项作出约好。因而,假如在收房时呈现物业费提价的问题,业主可据此主张权力。
3、 留意三物业费能够按月交
在办入住手续时,大都开发商或物业公司要求业主一次性交给一年或多年的物业管理费。依据有关规则,物业管理的各项收费可按月、按季或按年度计收,但不得一次性预收多年的物业管理费用。
4、 留意四交纳契税签协议
依据规则,契税一般于买卖两边处理房产权属过户或改变时向契税征收机关交纳。实际中大都开发商在处理房子入住手续时要求业主特别是按揭业主交纳契税、买卖手续费等相关费用,不然不予处理入住手续。
开发商之所以这样要求,是因为关于按揭买房的业主,在房子权属证书未办下来之前,开发商要为其承当阶段性连带保证职责。若业主入住后不能及时交纳产权处理时应交纳的契税、买卖手续费等费用,会形成房产证拖延处理或不能处理。而业主之所以不肯意在入住时交纳这些费用,是怕开发商移用。
对此问题,解决办法是业主与开发商洽谈,签定《契税交纳协议书》,约好两边应承当的违约职责等。
5、留意五先验房再处理手续
现在,开发商在交房时,一般都要求业主先处理手续,交纳相关费用之后,才答应业主验房。关于这一不合理的程序,业主应坚持先验房,后处理手续,并应将验房时发现的相关问题书面呈递给开发商并让其签收,以防止今后的胶葛。
6、留意六主张业主团体收楼
鉴于购房人专业常识的匮乏,主张购房人在收房时能够团体收楼,或许的情况下能够延聘律师辅导帮忙,这不但能够补偿单一主体常识的约束,更好、更有效地维权,还可引起开发商的注重,促进开发商就收房过程中的问题做约好。
7、留意七遇配套问题先收房
针对不同的房子问题,开发商承当的职责有差异:房子主体有质量问题要承当退房职责,若是掉灰、裂缝等问题,开发商要修补。假如是两边在合同中约好的其他条件:比方配套设备、空气质量不合格等,购房人可先收房,然后要求开发商承当补偿职责。
8、 留意八出资买房尽快收房
有的业主买房是为了出资,拖延收房会形成其收租金的丢失。假如开发商交给的房子存在质量问题,主张购房人做比较,假如租金的丢失较大,主张先接纳房,等把房子依照既定的方案租借后,再追查开发商的违约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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