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住房公积金办理账户合并的手续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12 18:38东莞住宅公积金怎么处理账户兼并呢?以下是小编收拾的处理方法,包含处理条件,处理所需材料,处理流程等。
(一)处理条件:
1、《缴存方法》第六条规则:“每个单位准则只能建立一个单位账户,每个员工只能建立一个住宅公积金个人账户。”
2、待兼并账户和并入账户应为同一缴存单位。
3、待兼并账户和并入账户的户名应共同。
4、待兼并账户应为封存状况。
(二)所需材料:
1、自己身份证件。
2、《东莞市住宅公积金搬运申请表》。
3、公安机关身份证信息改变证明或单位更正员工账户信息的证明(身份证号码正常升位的无需供给)。
4、单位经办人身份证件(自己处理不需供给)。
(三)处理流程:
自己/单位经办人申报→银行货台办结。
(四)处理地址:
单位归集银行各承办网点。
(五)处理方法:
银行货台处理。
(六)处理时限:
材料审阅无误,当天办结。
(七)联系电话:
12329或12345。
(八)补白:
1、账户兼并后的状况为并入账户状况。
2、待兼并账户和并入账户如有一方为提取或借款约束状况,则兼并后的账户保存提取或借款约束状况。
3、兼并后账户的开户日期为较早账户的开户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