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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运输企业能否做差额抵扣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22 18:11
网友发问:
106号文中说到支交给世界运送企业的世界运送费能够差额抵扣,请问国外航空公司在厦门的署理处(如全日空、中华航空)算是世界运送企业吗?能够做差额抵扣吗?
律师回答:
依据财税[2013]106号附件2的规则:“试点交税人中的一般交税人供给世界货物运送署理服务,以其获得的悉数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交给世界运送企业的世界运送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试点交税人从悉数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价款,应当获得契合法令、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则的有用凭据。不然,不得扣除。
上述凭据是指:
1.支交给境内单位或许个人的金钱,以发票为合法有用凭据。
2.交纳的税款,以完税凭据为合法有用凭据。
3.支交给境外单位或许个人的金钱,以该单位或许个人的签收单据为合法有用凭据,税务机关对签收单据有疑议的,能够要求其供给境外公证组织的承认证明。
4.国家税务总局规则的其他凭据。”
依据上述规则,“世界运送企业”并未扫除境外的世界运送企业。若企业获得相应扣除凭据,也是能够进行差额扣除的。别的,试点交税人依据营改增相关文件规则可享受差额纳税优惠政策之前,需按规则填写《增值税税收优惠事项存案表》,并附送相关材料。
一般交税人供给世界货物运送署理服务的差额纳税存案
一、交税人应供给主表、份数:《增值税税收优惠事项存案表》,3份。
二、交税人应供给材料
1、交通部的世界货物署理(或世界船只署理)经营者的批文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相符);
2、与世界运送企业签定的署理协议或合同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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