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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外遇生子写保证财产全归妻子约定有效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22 19:07
老公外遇生子写确保产业全归妻子约好有用吗
张艺律师:若约好有用,妻子立遗言产业归女儿承继是契合法律规则的。
阿凤说,她与老公成婚10多年了,女儿小艺(化名)本年已读中学。未料老公有了外遇,还和第三者生了个儿子。阿凤说她预备离婚。
为了拯救这段婚姻,阿昌给妻子写了确保书,除了确保自己不再在外面与其他女子有不正当关系外,他还跟妻子约好,夫妻共同产业悉数归妻子一切。
不过,阿凤还有一件工作放心不下,她预备立个遗言,一切产业由女儿小艺承继。她向律师咨询,现在对立的当地便是,她和老公关于“夫妻共有产业悉数归阿凤一切”的约好,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在这样的情况下,她立下“一切产业归小艺承继的遗言”是否有用?阿昌在外面生的儿子是否到时能分走一部分遗产?
张艺律师:首要,依据《婚姻法》第十九条的规则,阿凤与老公关于产业的约好是有用的,对夫妻两边具有约束力,但该约好应当选用书面方式且应约好清晰、详细;其次,在阿凤夫妻的前述约好有用的前提下,阿凤立下遗言将她名下的产业归婚生女承继是契合法律规则的;最终,依据《婚姻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则,阿昌的私生子与他婚生子女具有平等的权力,但他只能承继阿昌名下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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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言有几种方式?指的是什么?
张艺律师:一般来说,遗言分为自书遗言、代书遗言、录音遗言、口头遗言、公证遗言。它们分别是:
1.自书遗言是指由立遗言人全文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制造的年、月、日的书面遗言。自书遗言不需要见证人在场见证即具有法律效力。
2.代书遗言是指由遗言人托付别人代为书写的遗言。我国《承继法》第17条第3项规则:“代书遗言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间一人代书,注下一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言人签名。
3.录音遗言是指遗言人用录音的方式制造的自己口述的遗言。为避免录音遗言被人篡改或录制假遗言坏处的发作,《承继法》第17条第4项清晰规则:“以录音方式建立的遗言,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
4. 口头遗言是指遗言人在危殆情况下,口述缔结的遗言。口头遗言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殆情况免除后,遗言人可以用书面或许录音方式立遗言的,所立的口头遗言无效。因为口头遗言有易于被篡改和假造,以及在遗言人身后无法查验的缺陷,所以《承继法》对口头遗言作了以上限制性规则。
5.公证遗言,是指遗言人生前缔结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遗言。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言,不得吊销、改变公证遗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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