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发布关于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24 21:27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
第三章 改变挂号
第十八条 纳税人税务挂号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向原税务挂号机关申报处理改变税务挂号。
第十九条 纳税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改变挂号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改变挂号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挂号机关照实供给下列证件、材料,申报处理改变税务挂号:
(一)工商挂号改变表及工商营业执照;
(二)纳税人改变挂号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
(三)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挂号证件(挂号证正、副本和挂号表等);
(四)其他有关材料。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 纳税人未依照规则期限申报处理税务挂号、改变或许刊出挂号的,税务机关应当自发现之日起3日内责令其期限改正,并依照《税收征管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则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新征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
第六十一条 扣缴义务人未依照规则设置、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或许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记账凭据及有关材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期限改正,能够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以上就是小编为我们收拾的相关常识,信任我们经过以上常识都已经有了大致的了解,假如您还遇到什么较为杂乱的法律问题,欢迎登陆听讼网进行律师在线咨询。